苗乐如:京15条不具示范作用
(2011-02-23 13:4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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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乐如:京15条不具示范作用
■中国房地产报
2月16日,北京楼市调控新政“京15条”正式出台。这是继青岛、上海、济南、成都后,全国第五个针对“新国八条”出台实施细则的城市。如何看待这部被市场解读为过于严厉且排外的楼市细则?房产税是否会应声而出?17日,中国房地产业协会秘书长苗乐如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京15条”不单为调控楼市,还意在控制北京城市规模、合理居住人口等。他认为,房产税的出台将是大势所趋,当前楼市的行政干预手段意在服务市场。
中国房地产报:你如何看待外界认为过于严厉的“京15条”?
苗乐如:各个城市特点不同,不能用严不严厉来评判。北京面临的是道路拥堵和人口过多等问题,不能单就市场来看北京出台的“京15条”。
事实上,任何产业,如何合理控制发展规模这些都是需要考虑的,关键在于需求本身是否合理。现在需求严重超出供给。如今,房产都变成了炒作、投资,包括一些热钱涌入。一些南方企业,原来的实业都不做了,专门来炒房,而一些IT、服装等外行企业也纷纷进军房地产,不光实业受到影响,房产市场本身也会出现泡沫。虽然调控不能完全控制投资,但作为市场的本质,不能把其引导成投资和投机的市场,否则真会出问题。
我认为北京除了在房地产市场本身引导楼市健康发展,抑制投机、投资,挤压房产泡沫以外,还要合理地控制人口规模的过快增长,属于综合考虑。对外来人员来说,公平是相对的。不可能所有人都到这个地方去,“引导”就是既然不能限定你不来这个城市,那么就只能增加城市生活成本。
中国房地产报:“京15条”对全国其他城市,是否有示范作用?
苗乐如:我觉得没有,北京是按中央基本政策,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出台的细则。从目前出台细则的几个城市来看,都是在“新国八条”的基础上,结合各个城市的特征和特点去调控。“新国八条”明确提出落实地方政府责任,我们应该坚持差别化的调控,差别化是建立在进一步抑制投资和投机的基础上。
中国房地产报:北京在此次调控举措中,并未涉及房产税问题,有人认为“京15条”的影响将大于房产税,你怎么看?
苗乐如:现在试点的上海、重庆同时也在贯彻“新国八条”,这样比较是不准确的。房产税的税权在中央,要先进行试点才可以推广。征收是一种大的趋势。我个人判断,房产税必然要进行,这是短期调控与长期制度建设相结合的结果。
如何发挥房产市场的引导和消费作用?从积极稳妥的角度看,通过试点把房产税确定下来。试点的重庆和上海采用的是不同的方案,前者从高档住宅入手,后者从基本住宅入手。房产税最终从哪里入手,哪里着地,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来落实。从合理的需求来说,也是应该征收的。推行房产税是必然的趋势,试点是为了让制度更加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