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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之“海马非马”

(2011-01-26 14:59:36)
标签:

房产

分类: 政策时局

老姜说市

房产税之“海马非马”
  
  ■中国房地产报  姜炜
  
  房产税方案出台的新闻近日又成为焦点,“狼来了”已经喊得太久,以至于大家真的没有了多少激动,用时尚的说法就是淡定。再说句知识分子的实话兼傻话:“房产税”这个名词说新不新,并未沿用原有定义,又没有重新定义明确;而且无论上海还是重庆准备试点的“房产税”,各是各的路数。这样一个“杀手锏”能有多大的功效?一试便知。
  最近经常会被问及一个问题:“房地产宏观调控没有见效,还有没有新招?”此时,我常作答:“请告诉我宏观调控的目标是什么?”每次这样一反问,自然不必再回答。此招屡试不爽。由此引发一个新问题:房产税是干什么用的?是调控房价用的吗?目前似乎是这个功能,但是在熟悉税收的人眼中这种说法显然是悖论,因为税收绝不应成为短期市场调控的工具。是优化房地产税收体系用的吗?显然目前两个试点城市透露出来的制度设计中没有任何税收被替代,自然也谈不上“优化”。是补充地方财政收入不足用的吗?显然,这个是一定的,任何加税行为当然可以增加地方税收。还有一种说法是,房产税是房地产市场的内在稳定器,可以减少房价的波动,挤压房地产泡沫,如果是真正意义上的房产税,应该可以有这样的功效。但海马非马,此“房产税”非彼房产税,或许解读为“房地产高消费税”,定义为惩罚性税收更为合理。
  因此,衡量这个“房产税”的功效,也许只能是关注于它对于市场的影响,包括对于市场价格、成交量以及各个市场参与主体行为的作用。观察它是否能够起到吓阻作用,把无论是投资还是投机需求,以及部分改善性需求挡在房地产市场的大门外。同时,还可以关注它能否引导市场产品供给与消费结构更趋于合理。当然,这许多的功能也只会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步来实现,并且只能起到单一手段的有限作用。如果对于商品住宅乃至于房地产市场的认知,都存在着矛盾与冲突,则非一个“房产税”可以对抗,就算是换成真实意义上的房产税恐怕也无可能。
  至于说非得预测下“房产税”的功效,恐怕对于投机用处不大,无非是继续加大成本、降低利润,其功效未必有限购来得实在。对于投资而言,必会有一定影响。只是业内普遍担心,房产税在投资环节可以通过租金转嫁。此忧绝非杞人忧天,税收被转嫁的案例比比皆是。对于改善型需求,恐怕真的会被抑制。这些人买房子是用来自己住的,每年实际增加的成本只可自己承担。因此,这部分需求会受到打压。有意思的是,这部分需求是支付能力比较强的群体。如果说刺激消费的话,改善型需求是最应该被鼓励,而非打压。反而是中低收入人群的首次置业,包含的各类风险相对更大。所以,依笔者之见,哪怕“房产税”实施,恐怕过不了多久,又会有人哀叹“杀手锏”失效,大声疾呼新的调控政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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