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房地产广告再加“紧箍咒”
(2011-01-19 13:35:01)
标签:
房产 |
分类: 政策时局 |
沪房地产广告再加“紧箍咒”
■中国房地产报 记者 庞一涛 上海报道
买房即赠入户花园、售后5年包租……这些看起来颇具诱惑力的广告词,在上海市2011年的房地产广告里将被杜绝。
2010年12月31日,上海市工商局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广告管理的通知(草案)》(下简称《草案》),并在上海市工商局网站公开征求市民意见。《草案》对当前活跃于上海房地产市场里的“承诺升值与回报、售后包租、赠送面积”等宣传方式予以禁止,并明确规定房地产项目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不得发布预售广告,其中特别指出包括项目形象广告。
业内人士指出,政府对房地产广告的监管一直存在,此次《草案》公布细则是对原来监管条例的规范和补充。同时,《草案》选择在近期颁布,是对当前房地产调控政策的一种呼应,是政府希望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监管的表现。
《草案》明令禁止出现的广告语正是当前最火热的房地产销售宣传方式,但是,《草案》的发布能否在规范房地产销售方面产生实际影响,有待观察。
对销售产生一定冲击
一位房地产代理公司的负责人对记者表示,此次《草案》的发布,新增了多个针对楼市最新出现的违规销售现象的管控措施,可说是对原来监管措施的完善。其中,明令指出广告中禁止出现“含有违反房地产项目规划建设批准要求,明示或者暗示可以进行内部插层等改造内容”。这对近期颇为流行的“买一层送一层”、“买一层得两层”的LOFT之类产品的宣传将会形成打击。
同时,《草案》对境外房地产项目宣传的规范,在上海市房产广告监管细则中首次出现。上述代理公司表示,境外楼盘来上海销售是2010年新兴现象,现已渐成气候。《草案》明确指出在推销境外房地产项目的广告上,应当标注忠告语“购买境外房地产项目有风险,购房者应当事先了解所在国家或地区的购房政策”。同时禁止出现“含有购买境外房地产可移民或者取得居住权等承诺内容”。
中原地产研究咨询部资深研究专员王丽华对记者表示,《草案》的颁布对部分房地产项目的销售是会产生一些影响。对广告语限制的增加,使得一些项目不可以以户外广告、报纸硬广告的形式进行推广,会对销售产生一定冲击。
打擦边球规避
“但这是可以变通的。例如不可以打户外广告、报纸硬广告,但推广并没有限制,开发商可用其他变更的办法来进行规避。”王丽华表示,开发商一般都会选择打擦边球规避这些限制措施。
例如,“房地产项目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不得发布预售广告”的监管措施早就已经施行,但由于开发商大打擦边球,该项措施收效甚微。此次《草案》对该条措施给予了补充,重点指出同时不准发布项目形象广告,就是防止开发商打擦边球。但此举并没有起到该有的震慑作用。
一位昆山的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对记者表示,房地产项目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即使不让发布项目形象广告,也有其他办法进行宣传。例如,如果当前项目在开发的是二期,就利用一期的名义进行宣传。另外,虽然规定不可以打硬广告,开发商可以选择开项目推介会的方式进行宣传。
对于《草案》里禁止发布含有售后包租或变相售后包租未竣工商品房内容广告的规定,上述销售经理表示,这个也可以规避。实际上,开发商销售时可以玩文字游戏,用暗语或其他代替语来宣传这样的物业方式。他同时表示,这不排除催生新产品类型的可能性。
上述房产代理公司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开发商不仅擅于打擦边球,更擅于寻找尚未被监控的空白地带开展推广宣传活动。其中,软广告就是最重要的渠道。他指出,软文仍是目前房地产项目宣传中监管的“空白地带”,也是不少虚假信息聚集的“重灾区”。当前,该领域尚无明确的管理条例。
■中国房地产报 记者
买房即赠入户花园、售后5年包租……这些看起来颇具诱惑力的广告词,在上海市2011年的房地产广告里将被杜绝。
2010年12月31日,上海市工商局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广告管理的通知(草案)》(下简称《草案》),并在上海市工商局网站公开征求市民意见。《草案》对当前活跃于上海房地产市场里的“承诺升值与回报、售后包租、赠送面积”等宣传方式予以禁止,并明确规定房地产项目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不得发布预售广告,其中特别指出包括项目形象广告。
业内人士指出,政府对房地产广告的监管一直存在,此次《草案》公布细则是对原来监管条例的规范和补充。同时,《草案》选择在近期颁布,是对当前房地产调控政策的一种呼应,是政府希望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监管的表现。
《草案》明令禁止出现的广告语正是当前最火热的房地产销售宣传方式,但是,《草案》的发布能否在规范房地产销售方面产生实际影响,有待观察。
对销售产生一定冲击
一位房地产代理公司的负责人对记者表示,此次《草案》的发布,新增了多个针对楼市最新出现的违规销售现象的管控措施,可说是对原来监管措施的完善。其中,明令指出广告中禁止出现“含有违反房地产项目规划建设批准要求,明示或者暗示可以进行内部插层等改造内容”。这对近期颇为流行的“买一层送一层”、“买一层得两层”的LOFT之类产品的宣传将会形成打击。
同时,《草案》对境外房地产项目宣传的规范,在上海市房产广告监管细则中首次出现。上述代理公司表示,境外楼盘来上海销售是2010年新兴现象,现已渐成气候。《草案》明确指出在推销境外房地产项目的广告上,应当标注忠告语“购买境外房地产项目有风险,购房者应当事先了解所在国家或地区的购房政策”。同时禁止出现“含有购买境外房地产可移民或者取得居住权等承诺内容”。
中原地产研究咨询部资深研究专员王丽华对记者表示,《草案》的颁布对部分房地产项目的销售是会产生一些影响。对广告语限制的增加,使得一些项目不可以以户外广告、报纸硬广告的形式进行推广,会对销售产生一定冲击。
打擦边球规避
“但这是可以变通的。例如不可以打户外广告、报纸硬广告,但推广并没有限制,开发商可用其他变更的办法来进行规避。”王丽华表示,开发商一般都会选择打擦边球规避这些限制措施。
例如,“房地产项目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不得发布预售广告”的监管措施早就已经施行,但由于开发商大打擦边球,该项措施收效甚微。此次《草案》对该条措施给予了补充,重点指出同时不准发布项目形象广告,就是防止开发商打擦边球。但此举并没有起到该有的震慑作用。
一位昆山的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对记者表示,房地产项目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即使不让发布项目形象广告,也有其他办法进行宣传。例如,如果当前项目在开发的是二期,就利用一期的名义进行宣传。另外,虽然规定不可以打硬广告,开发商可以选择开项目推介会的方式进行宣传。
对于《草案》里禁止发布含有售后包租或变相售后包租未竣工商品房内容广告的规定,上述销售经理表示,这个也可以规避。实际上,开发商销售时可以玩文字游戏,用暗语或其他代替语来宣传这样的物业方式。他同时表示,这不排除催生新产品类型的可能性。
上述房产代理公司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开发商不仅擅于打擦边球,更擅于寻找尚未被监控的空白地带开展推广宣传活动。其中,软广告就是最重要的渠道。他指出,软文仍是目前房地产项目宣传中监管的“空白地带”,也是不少虚假信息聚集的“重灾区”。当前,该领域尚无明确的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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