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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规范起步

(2010-05-12 11:07:41)
标签:

房产

分类: 政策时局

保障房规范起步


  ■本报记者刘辰北京报道
  
  当保障房凸显监管漏洞和专家一再呼吁增加保障房透明度之时,规范工作悄然起步。住建部、民政部、财政部近日联合发出通知,针对部分地方廉租住房管理中出现的房源闲置、出借,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资金不落实,准入退出管理机制不完善,日常监管和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做出规定。
  通知要求,住房保障部门要载明租金水平、租赁期限、转借或转租的处罚及其他违反使用规定的责任等事项。对于转租、出售廉租房等行为应严肃处理,直至收回,并取消该家庭在一定时间内再次申请廉租住房的资格。
  对此,有业界人士表示,开始研究保障房退出机制是一个很好的变化,但在执行过程中,需监管力度和执行手段双管齐下。此外,有业内人士建议,当新政频出可能导致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有所减少时,保障房建设应循序渐进,以免用力过猛而出现资金困境。
  
  重点在查处力度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表示,廉租房规范通知出台有两方面考虑,一是为了增加廉租房以解决更多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二是为加强管理。“廉租房这部分人比较集中也好监管,具体落实到地方政府,主要取决于对保障房的态度和认知。”此次通知主要从准入、管理和监督三方面进行了规范。通知要求地方政府要落实《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的有关规定,抓紧建立住房保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房地产、金融、工商、税务、住房公积金等部门和机构的信息共享机制。
  通知还要求,强化租赁管理和服务。对正在享受实物配租廉租住房或领取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再购买其他住房的,应当办理廉租住房保障退出手续。
  而对于骗取廉租住房保障、恶意欠租、无正当理由长期空置,违规转租、出借、调换和转让廉租住房等行为,通知强调应收回廉租住房,并取消该家庭在一定时间内再次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资格。
  王珏林表示,通过基层社区居委会和街道来管理,社会进行监督,再加上政府直接管理,三重手段配合,保障房监管将会执行到位。
  
  
  保障房建设应循序渐进
  
  保障房建设开始发力,让业界甚感欣喜。但也有相关人士提出担忧:“宏观调控政策力度空前加大,下一步有可能会出现价格回调、地价下跌的情况。而在地方政府收入中,土地出让金占据的比例较大,如土地出让金减少,可能会影响到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同时,对于地方保障房建设的要求提高,可能会让地方政府陷入保障房建设的资金困境。”

  该人士指出,一旦保障房大幅加大投入,“开发商会把保障房和商品房搭配着卖,最后还是靠购房者买单来平摊成本。”

  北京大学房地产研究所陈国强表示:“资金落实问题确有可能成为较大的制约因素,但现在保障房政策落实情况,已经被列入地方考核问责制,对于地方政府官员来说,有一个比较基本的约束。虽然地方财政收入可能会受到影响,但蛋糕如何切分也大有文章可做,关键要看政府是否愿意将保障房建设作为优先工作的安排。”

  也有业内人士提出,城市化进程加快,让地方政府颇感财政压力。而无论是廉租房、经适房还是两限房建设都不是一劳永逸,还有各种配套及产业升级等后续问题。在加大保障房建设的同时,也应考虑投入的适度。“比如前两年有些开发商在偏远地方大面积地开发小区,做得太超前导致整个地区的经济实力无法支撑,配套也不完善,也是对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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