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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处置左右为难

(2010-04-13 10:27:28)
标签:

房产

分类: 政策时局

林晓章回
小产权房处置左右为难
  
  ■中国房地产报   章林晓


  近日,深圳一位李姓朋友询问我,深圳不在城市更新范围内的小产权房能买吗?每当面临这样的提问,对我都是一种痛苦。
  有关小产权房的是是非非,学界有种种主张,社会存在各种议论,即便政府层面,态度也存在差异,建设部门、国土部门态度可说完全一致,要坚决叫停,但基层有些乡镇政府则因利益牵涉,往往对小产权房情有独钟。
  现在,对于小产权房,来自政府高层的最新表态,当属2010年3月29日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副司长冷宏志的表态。在当天国新办就中国城镇化发展举行的新闻吹风会上,冷宏志表示:小产权房从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就有这样的文件,以及后来一系列的政策都规定城市居民不得到农村买地建房,也不得租住农民的住房。这是有规定的。从政策上来讲,不仅从来没有开过口子,而且要予以清理。
  虽然有不少民众包括部分专家学者对冷宏志副司长的表态表示了不满,但坦率地说,除了城市居民不得租住农民住房这一点值得商榷外,冷宏志副司长有关小产权房要予以清理的表态,应当说是实事求是,而且也是完全立得住脚的。
  确实,国务院办公厅1999年5月6日《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国办发〔1999〕39号)明确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此后,国家层面的政策文件对此也从不曾松过口子。
  小产权房的处置,有些类似于行人交通违章的处理。如果对小产权房不清理,或者处理不到位,则无疑是一种反向激励,房地产市场“闯红灯者”将会越来越多,这是我们大家不希望看到的。
  但是,如果对小产权房处理过严,肯定又会于心不忍,因为除了少部分小产权房购买者是赌政策改变的风险投资/投机者外,毕竟相当一部分购买者属于房地产市场买不起商品房的弱势群体,如果处置过严,情何以堪?
  不论是国土部门也好,还是建设部门也罢,表态小产权房要清理很容易,也很对,但真要处置起来,恐怕就得左右为难、颇费思量了。对于深圳李姓朋友的提问,我也实在提不出好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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