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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与人情

(2009-11-10 15:10:22)
标签:

房产

分类: 潮流行为

规则与人情


■中国房地产报  刘辰/文

 

    “国庆”长假第五天,假期尚未结束,百兴集团的十几位高管已经坐在位于深圳总部的会议室里召开紧急会议了。
    事缘年初,百兴从总部派出了新的“三驾马车”分别任命为北京分公司的正、副总经理和营销总监,接管一直不佳的北京业务。年轻的新领导班子临危受命,急赴北京,夜以继日,重整业务,取得了公认的显著成绩。
    然而一件原本不大的“小事”一直无法化为乌有,如今更是在“十一”前夕白热化,使得这个刚组成的领导团队濒临解体。
    原来北京公司的项目销售主任和总部年初刚派过去的营销总监李志刚,发生了严重的工作冲突,以至于工作不能正常进行下去。在9月末的一次会议上,两人又一次发生严重争吵,气愤的李志刚当场表示要炒掉这个销售主任。并且在会后,李志刚征得了一同派来的正副总经理同意,第二天解雇了这名销售主任。
    可是这名被炒的主任却当即表示不满:北京公司破坏了百兴总部定下的“规矩”。因为百兴的人事制度是:对待在工作上犯了错误的基层管理者,首先应该是降职,如降职后仍表现不好,才能将其辞退。另外,公司《员工手册》在“炒人”的程序上已经明确规定,要辞退一个员工,也必须在征得分公司老总和总部人力资源部共同同意、并在征询集团工会的意见后方可进行。因此,仅凭他因工作问题与上司发生冲突,并不足以构成被辞退的理由。
    9月30日,忙碌了大半年的百兴人力资源部总经理何睦,刚处理完节前最后一点工作,正兴冲冲地准备回家过国庆时,收到了这名销售主任的投诉。
    此刻,何睦正坐在会议室向百兴董事长历实汇报他的调查结果:“我接到投诉以后马上开始调查这件事,了解到北京公司认为该员工不服从管理,应该予以辞退,而营销总监李志刚更是表示如果总部要撤销这个辞退决定,他就立刻辞职。”
    “虽然北京公司的做法不合程序,可是公告已经发出,李志刚又态度坚决,如果让北京公司收回成命,不仅三驾马车要变成两驾,而且对新任管理层的士气影响巨大。是违反规矩还是伤害北京公司管理层的权威和尊严?两害相权取其轻吧!所以我的意见是维持公告,但同时也告诫北京公司下不为例。”何睦补充道。
    在场参会的高管中,同意何睦意见的不在少数,然而工会主任王宜磊却提出了异议:“既然《员工手册》代表百兴的理念和文化,也是员工应该遵循的规章制度,为什么北京公司可以不遵照执行?如果开启这样的先例,是不是今后任何一个部门经理只要对员工不满意,都可以随意地辞退?那员工的利益还怎么得到保障?”
    显然,工会的意见不无道理,更重要的是工会与人力资源部经理具备相同的决定权。
    历实听着二人的争论,低头不语,会议室陷入一片沉默。
    半晌,他抬起头来。“做房地产生意的人都知道,地产行业是地域性特点很强的行业。我想问问大家,我们百兴从深圳起家,为什么业界公认百兴能把在深圳的成功复制到其他城市?在我看来,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我们百兴有完善的制度和企业文化。”
    “但什么样的文化才是真文化?什么样的制度才是真制度?”历实继续说道,“说白了,只有公司所有人都能执行它,分公司才能最大限度贯彻总部的意志。这就像一个国家的法律,大部分人能执行的法律才是真法律;而真的法律才能规范人的行为。”
    话已至此,包括何睦在内的大部分高管已经明白了历实的意见,而这其实并不在他意料之外。这宗“官司”本来就不该打到董事长的台面上,而这位董事长又是一位赋予百实理想主义的领导者,他一直主张保证制度和程序的正确要比达到具体目的重要,认为大多数人对制度和程序的尊重,才能使整个组织的长治久安效率最大。只是……
    “那……李志刚那边恐怕真的会辞职。”何睦苦笑道。
    “我会亲自和北京公司的领导层沟通,并且说服他们。”历实说。还有一句话他没有在会议上对所有人说出口:如果为了保证企业文化生长而必须伤筋动骨,那么这就是制度落地而必须付出的代价……
        (本文企业、人物、事件均根据实际管理情境虚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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