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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高退房率的四大原因

(2009-06-16 19:20:31)
标签:

房产

分类: 政策时局

■中国房地产报  作者  魏晔/

 

近期,北京楼市高退房率的消息引来众人关注,这曾一度被认为是开发商人为制造“小阳春”的佐证。但事实果真如此么?

据伟业顾问数据统计,2007年北京市全年总退房量为3749套,占当年总成交量的2.8%2008年全年总退房量为3273套,占当年总量的4.7%;今年前五个月总退房比重为4.5%

显然,自2008年以来,受整体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北京楼市退房率有所上升,但整体退房率未超过5%,这样占市场不足二十分之一的份额,很难左右整体市场的发展。

事实上,关于近来退房率上升,笔者将原因归结为以下几类:一是政策变动导致购房条件变化,程序上需要先退房然后再变更。这政策包含行政管理政策和信贷政策。例如,身份证号、姓名等信息填写有误,或者购房人变更为配偶、直系亲属,随着公积金贷款条件放宽,许多人将商业银行贷款变更为公积金贷款,这些情况都要先办退房再作变更。

二是开发企业无法按照合同要求正常交房导致退房。房屋建设质量问题、烂尾及其延期交房问题等,都是开发商没有履行购房合同要求,导致业主利益受损,会直接导致解除购房合同。例如:2007年,褐石园项目因开发企业经济问题无法按时交房;2008年底,珠江奥古斯塔城邦因为建筑质量问题业主集体要求退房。

三是房价下行通道中,开发企业无法正确处理客户关系导致退房。2008年以来,随着国内经济环境的改变,房地产市场也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成交量急剧下降,开发企业资金压力陡然增加,部分开发企业通过降价来自保与自救,楼盘降价后,原来在高价位购房的老业主要求退房,而开发企业当然也不愿意退房,双方矛盾也在一步一步升级,该类现象已成为2008年房地产年度的重点事件。在这个“要求退”和“不给退”博弈过程中,利益双方都没有十足的把握取胜,但是一旦处理不当,就会产生退房,且这类事件媒体曝光度很高。而从实际项目一线的统计来看,真正因为降价的原因而成功退房的也仅仅是少数。

四是开发企业以房屋买卖做担保进行融资,现已经赎回导致退房。2008年房地产市场形势不好,开发商销售受阻,国家继续收紧了银根,企业资金非常紧张,一些企业通过预售方式把房子抵给单位或个人进行融资。今年以来,市场形势转好,企业资金压力有所减缓,还款赎回原有房屋,形成了退房。当然,在交易过程中,如果虚假操作,从银行套取购房贷款,这样就构成了传统意义上的“假按揭”。受美国次贷危机的警示,银监会、央行多次强调加强对住房按揭贷款的风险控制,银行也加强了对借款人身份、收入情况、贷款意图的审查。因此,技术层面上,现在开发商做假按揭的难度非常大。

而在以上四类主要的退房原因中,因为贷款政策和未按时正常交房造成的退房的比重较大,因为整体房价下跌及担保、假按揭导致的退房比重很小。总之,既然房屋交易也是一项商品交易,那么在购房过程中产生的“退房”和日常生活中的“退货”本身就是一件十分正常的事情,无需人为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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