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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新政惠顾异地购房

(2009-03-03 11:40:38)
标签:

房产

分类: 政策时局

■中国房地产报记者  魏洪磊  北京报道

 

219,乌鲁木齐市政府发布《乌鲁木齐关于异地购房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针对在乌鲁木齐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市民推出两项异地购房的优惠政策:异地购房商业贷款可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异地二手房。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表示,按照该市现行贷款利率,将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可为买房人省出不少资金。但他强调,不管是异地买房用公积金贷款,还是商贷转为公积金贷款,抵押物必须是乌鲁木齐辖区内已取得的房产。

20081128日起,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开始执行新利率,其中五年期以下为3.51%,五年期以上为4.05%

据了解,以往在异地购房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时,买房人需提供商业银行借款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交付全款发票三项原始资料的原件,职工还需提供商业银行个人贷款还款明细单以及银行贷款余额单。

如今,异地公积金贷款买房需公证的资料比以往有所减少。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办理此项业务时,职工只需要提供房屋转让合同、已过户贷款申请人名下的房产证、契税发票三项资料的原件,同时提供房屋转让合同真实性的公证证明即可。

西南财经大学教授周雪飞表示,目前全国绝大多数地方的商业贷款都不能转为公积金贷款,首先是两种贷款的性质不同,其次是银行作为企业也在追求利润。

“两个机构间的合作都有自身的考虑,银行可能着眼于将客户群的覆盖面扩大,而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盘活沉淀资金,从而带动楼市活跃。”周雪飞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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