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成都城乡统筹再次破题

(2008-04-29 16:32:47)
标签:

房产

分类: 特别策划

       安居方能乐业。但对于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而言,往往“业”在“居”前。当土地不再是他们生存的惟一依靠,“城镇居民”身份便成为最大的期望。户籍限制的突破,更重要的是要落实社保衔接、充分就业及住房保障。作为我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之一,成都市将农民工纳入经济适用房的保障范畴,不仅突破了住房保障的户籍限制,更让农民工在“进城”迁徙的过程中能够无差别地享受住房政策,这对促进城乡生产要素的合理流通、打破城乡二元结构无疑具有标本意义。

 

成都城乡统筹再次破题

解除住房保障户籍桎梏

成都城乡统筹再次破题

 

■中国房地产报  见习记者 杨凡 北京报道

 

      “如果能买到经济适用房,我就真算是成都市民了。”4月23日,电话那头的陈川难掩激动。在成都打工的陈川一直租房居住,刚听说市里出台了新政策,自己也能买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了。以前,这些都是“城里人”的“特权”。
       陈川所说的新政策,是日前成都市政府公布的《促进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向城镇居民转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将成都籍农民工纳入了经济适用房与限价房的申购人群。
        就在不久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公开表示,下一步保障性住房政策可能会向居住在非户口所在地的人群倾斜,以实现住房保障突破户籍的“全覆盖”。
      4月24日,成都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正式向当地媒体公布《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涉及进城务工人员申购经济适用房的资格条件、审核资料、房源保证及档案管理等。执行细则的出台,意味着成都城市住房保障体系对非城镇户口的正式“破题”。

96万人的“安居”政策


       陈川的老家新津县隶属“大成都”区域,一年前他和妻子来到成都市打工,单位与他们签了合同,也上了保险。不久后老乡告诉他,像他这种情况能把户口落在成都。陈川当时很兴奋,但很快就气馁了。
      “落户当然好,但有啥用?买房我不敢想。如果租房子住,我不如呆在自己家里。”陈川说。
        据统计,2007年在成都城镇务工的农村劳动者近200万人,其中成都籍的农民工达到96万人。随着2007年成都被设为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当地农民工户籍“落地”政策越来越宽松。但“进城”之后如何“安居”,是一个绕不过去的话题。
       “成都获批成为全国首批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后,解决流动人口的住房问题,成为成都住房保障工作的一个重大课题。”成都市房管局副局长蔡冀川说。
         《意见》出台,则为农民工进入保障住房体系制订了基本大纲:只要在成都市的城镇具有稳定职业,连续缴纳综合社会保险或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两年以上,并首次在城镇购房的成都籍农民工,都有资格申购经济适用房。
         “‘稳定职业’是指农民工与用工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有融入城市的基本生活保证;‘社会保险’意味着农民工已经把这个城市选择为自己的归属地。二者成为资格条件,有利于鼓励农村劳动者进城自主创业,并扎根于城市。”蔡冀川对记者解释道。

房源何处来?


        成都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成都在建的经济适用房皇经楼、向龙村两个项目共计3750套房源,在确保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购的同时,已经开始面向农民工销售。据成都市2008~2009年的住房建设计划,今年成都将建设经济适用房3700套,限价商品房8800套。
        成都市突然将如此庞大的农民工群体纳入住房保障体系中,是否会激化原本就是“僧多粥少”的经济适用房供需矛盾?
        对此,蔡冀川坦言:“这项工作刚刚启动,房源与实际需求确实存在一定差距。但是成都经济适用房的发售原则是‘按照标准、提前登记、按需建设、保证供应’,在确定下一批经济适用房的建设规模时,我们会充分考虑到农民工的购买需求。”
         为了便于监控,成都还将逐户建立起农民工已购经济适用住房档案,以及政策性住房援助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家庭的动态监管体系。
         而农民工购买经济适用房,在销售申购程序、房屋产权性质、还有上市交易等方面的管理,都与当地城镇户口居民保持一致,按现有政策规定执行。
        然而,仅仅依靠经济适用房并不能满足农民工的住房需求。因此《意见》除了对经济适用房做出规定外,还做出了对农民工购买限价房和普通商品房的鼓励政策。对农民工购买限价房,政府的态度是“允许并引导”。而在保障性住房之外,成都籍的农民工选择其他方式安家落户,可以享受更多的优惠。
“在当地城镇务工且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农民工,首次购买城镇90平方米以下普通商品住房的,可以获得相关契税中的地方所得部分的全额补助。”蔡冀川说。他表示,目前成都市房管局正在研究制定具体的操作方案。
          针对农民工的住房公积金制度也同时建立起来。“只要他们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合同,用人单位就应该为其缴存公积金。和城镇职工相比,他们提取使用公积金的方式更灵活,不但可以用来买房,也可以用来租房。”蔡冀川说。

 

成都城乡统筹再次破题

访谈

东方发展研究中心首席经济学家刘玉录:

亟须制定土地衔接政策

 

■中国房地产报  记者 吴雅卿 北京报道

 

中国房地产报将农民工纳入住房保障体系,成都此举具有怎样的典型意义?
刘玉录:允许农民工购买城市政策性保障住房的做法,在2006~2007年间,福建、湖南和重庆等地也曾先后有过探索。但成都的做法出现在国家强化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居民家庭住房问题系统政策出台之后,更具典型性。
      由于整个住房政策环境的变化,农民工住房问题更有可能一并列入整个城市住房制度的体系当中,而不像以前把它仅仅附属在地方招商引资中解决劳动力问题的措施。
     此外,从政策调整的横向来看,成都作为一个西部大省的省会城市,其流动人口较多,农民工住房问题更具普遍性,因而做法更具有标本意义。

中国房地产报尽管在加快城乡统筹建设的背景下,解决农民工与外来人口的住房问题被广泛关注,但始终“雷声大雨点小”。这一问题难以落实的原因是什么?
刘玉录:由于历来农民工居住问题无论长期还是短期,大都以临时性、边缘化对待,甚至在管理上附加了许多苛刻的治安限制条款。
       如今,在这些认识局限逐渐消除后,土地及相关的地方财政问题成为解决农民工与外来人口住房问题的关键。
       由于在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上,政府的土地与资金缺口已经暴露出来,现在又加进农民工与外来人口住房,更需要增加地方土地与财政的投入。如何统筹这个问题,绝不是一纸政策条文就可以解决的。从根本上说,成都此次是否具有示范作用,还有待于对政策实施后的长期观察。其他大中城市特别是农民工比较多的城市,应以成都为启发抓紧考虑自己的问题,并出台相应的政策。


中国房地产报成都在突破住房保障的户籍限制之后,有哪些方面是需要完善的?
刘玉录:整体而言,将农民工纳入城市政策性保障住房体系,确实还有很多问题要面对。首先,这已经突破了现行中央关于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的政策规定,政策上如何衔接应尽快给出说法。
       其次,大多数农民工即使具备了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经济能力,但在初次购房的户型、区位、建设标准等方面可能与城市居民相比还有较大差别。如何在项目开发阶段就考虑到这一点,以及这方面因素对企业今后经营的影响如何平衡,都是比较现实的问题。
      最后,农民工在原户籍所在的村镇或多或少还有承包的土地,以及具有使用权的家庭宅基地。那么,他们在进城购房后,其户籍和职业身份发生了变化,同时兼备“城市—农村”的二元特征。
      这就牵涉到集体土地的承包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如何处理的问题。目前,成都在这方面还没有明确的政策规定。
   如果在城里买了经济适用房,即享受了城市居民的“福利”,同时又在农村保留着宅基地甚至承包地,这样的“双重保障”对于城市居民而言,是否有失公平呢?这恐怕是成都市接下来务必要考虑的问题。

                                                               责编:龙美好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