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房地产报》 作者
王子鹏/文
日前,东莞某地块以1.5243万元/平方米的楼面地价成为广东省今年新“地王”,由于这一“地王”事件的制造者是东莞万科下属的项目开发公司,因此,万科迅速成为口诛笔伐的对象。
最初,争议的焦点集中在拍卖是否公正。参与竞拍的金地等公司,纷纷质疑此次土地拍卖的公正性,甚至猜测其中必有“黑幕”。这一质疑尚未得到澄清,争议的焦点迅速转向对万科天价拿地的道德质疑,以及对土地招拍挂制度本身合理性的反思。
笔者看来,对万科的道德质疑本身比此次拍卖更令人怀疑。招拍挂的原则是“价高者得”,如果万科不去竞价,自然也有别的企业冒尖,从拍卖的现场情况看,如果不是万科,仍然会有别的企业来制造这一新的“地王”。为什么别的企业可以天价拿地,而惟万科不行呢?作为中国房地产的标杆企业,虽然万科处处以企业公民自居,力求承担更多社会责任,但万科首先是企业,要盈利、要生存、要发展、要对股东负责,而这一切的前提是要拿地,拿了地才有机会盖楼销售挣钱。没有了地,万科就无法继续发展,别说“公民”做不成,企业也得完蛋。至于天价拿地是否为了“炒作股价”,则是另说,即使有这方面的因素,仍然属于正常的市场手段,大家都在用,无可厚非。任何一个企业都希望土地成本减少而不是增加,高价乃至天价恐怕都是迫不得已。
目前的天价地是土地供应市场与招拍挂制度共同作用的结果。土地供应远远满足不了市场需求,大家都在争抢有限的土地资源,土地价格就会继续攀升。我们不去对市场供应和制度本身进行反思,而是对个别企业进行指责,无疑是避重就轻。
对于制度的反思很容易就被引入另一极端,即对招拍挂制度的否定。诚然,招拍挂在一定程度上推高了地价,但土地招拍挂制度仍然是目前为止最合理的土地供应制度。公开的“价高者得”永远比协议出让更具有进步意义。如果回到协议出让土地的年代,土地价格并不一定降下来,而且得到土地的人往往不是最有竞争力的企业,而是最有“背景”的企业。当年,万科这种缺乏“公关”能力的企业往往拿不到好地,如果没有土地招拍挂,也许就不会有万科的今天。
当然,招拍挂制度并不是完美的制度,但是推高房价的并不仅仅在于招拍挂本身,对地价飚升的担心更多来自于招拍挂之外。土地供应的不足应该是导致地价飚升的客观现实,而对于地价和房价的恐惧则来自于住房保障的不足。如果拍卖的土地用于商品房的建设,那么这是属于市场调节的范畴,地价和房价的高低由开发商承担风险。但由于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完善,大家都挤到商品房这一条路,政府也希望普通商品房能满足一部分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需求,因此大家都不希望房子还没有建就从地价上打消了自己的购买企图。由于这一对商品房价格的过高期待,导致消费者和政府部门对地价的过度敏感,从惧怕高房价前置为惧怕高地价。把招拍挂这样一个市场工具当作解决社会公平问题的办法,无论如何也是不成立的。
在市场竞争的规则之下,别人拿得,万科自然也拿得,换了其他企业也都拿得。至于结局如此富有争议,笔者臆测或许只是一次偶然的巧合。在全国房价涨升一片的情况下,地方政府虽然希望“卖出一个好价钱”,但并不希望自己的地盘里出现惹眼的“出头鸟”,至于谁拿地,对他们并没有丝毫影响。那赶在万科之后急于成交的“一锤子买卖”,或许是一次临危受命的“急刹车”。这一刹车,成就了万科,虽然伤了无辜,但从社会层面考虑,也许为地价不至于再度疯涨做了点贡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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