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中国房地产报》 见习记者 张晓赫
北京报道
随着“两规”修改的启动,信托公司的日子将愈加艰难。
银监会日前启动《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简称“两规”)的修订工作,媒体一度认为其中信托计划不超过200份、信托公司不得开展异地业务等限制有望在此次修订中取得突破。
但记者12月14日从信托公司与业内人士得到的消息是,此次银监会对“两规”的修改,对信托公司非但不算利好消息,更可能是一场影响较大的打击。
修改“两规”被戏称“双规”
据业内人士透露,此次银监会对“两规”的修改思路早在召集信托公司研讨时就已明晰。修改的重点不在突破200份与放低信托牌照准入门槛,更多的是在这两个宽松条件之后,加上了许多相关的细节规定,那才是令信托公司倍觉“致命”的重点。
尽管200份限制、异地销售可以突破,但银监会同时倾向于在一个信托计划中,自然人投资者不能超过50人,而作为合格投资者,委托人的门槛亦被大幅度抬高,即资金不能少于100万元,机构投资者则不受份数限制。
而在降低牌照门槛的背后,银监会同时倾向于严格信托公司自有资金的投资运作。一些停止自有资金投资租赁、证券、股权的细则正在酝酿之中。
“监管层的态度很明确,”信托界业内人士邓举功向记者分析,“一是压缩过度资产的运作手段,实现信托业务私募化;二是压缩自有资金的自营业务。”
这正是修改思路中对信托公司最致命的两点。在采访中,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信托部负责人表示不愿对此敏感话题过多表述,华宝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信托投资银行部负责人张善炎则坦言,“修改倾向对多数信托公司来说是一个难关。”
对于信托公司即将遭受的“打击”,坊间索性将这次银监会修改信托“两规”戏称为“双规”。
50名限制成重大打击
目前大部分信托公司的资金来源账单上,主要依靠居民客户,即自然人。信托公司一直开展的长期业务中,机构投资者往往是缺失的,只有少数如中海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是以机构投资者为主要客户进行产品设计。“一旦将信托业务私募化,50名的自然人名额限制将使大约三分之二的信托公司陷入资金吸收困境。”用益信托工作室李旸指出。
另一个现存的事实是,信托公司营业收入的部分仍是靠自营业务。根据2005年46家信托公司披露的年报显示,信托公司自营资产业务收入占了64.21%,而信托业务仅占总收入的35.79%。“自营业务的限制,将直接掐断信托公司的主要盈利来源,届时一些过度依赖自营业务的信托公司将陷入生存危机。”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信托公司经理直陈目前将面临的困境。
如上所述,信托公司一旦被定性为私募化机构,其产品将很难与能够在资本市场流通、不受监管的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私募产品抗衡。其身价也将大大折损。而自营业务的限停无疑也断掉了信托公司的主脉。
信托公司被迫寻求业务转型
事实上,此次修改“两规”之意,监管部门早就有所提示。联系之前监管部门所倡导的业务创新、银信合作,12月初批准第二批资产证券化信托公司试点,不难看出,此次仍是银监会之前就提倡的“分类监管”政策的再次强化。优质公司将根据新规进一步整合业务结构,而较差一些的信托公司则有可能加速淘汰。
作为此次修改“两规”的接受方,尽管信托公司早有预感,但此刻不得不加速考虑自身的出路了。
积极开展中间业务无疑代表了一部分优质公司拓展新业务的方向。“但开展中间业务并非易事”,邓举功指出,“目前我国信托业还处于基础发展阶段,要完善发展尚需时间”。
对此,信托公司作出了相同的回应,华宝信托的张善炎认为:“目前许多中间业务在国内都处于发展阶段,要迅速发展并非易事。”
“自2002年爱建信托推出第一例集合资金信托产品,四年来集合资金信托成了最主要的发行模式,而极少有创新变化”,对于多数信托公司缺乏创新能力,邓举功提出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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