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战争结束后,累积足够财富的霍英东寻找更有潜力的投资行业。
1950年前后,新兴地产业在香港展露商机,1947年中国银行曾以每平方米260多港元的价钱,投得中环一块官地,创下当时地价最高的纪录。同时,香港实施“联邦特惠税”优惠政策,各路商人带资金涌进香港,香港各行各业蓬勃,对土地和楼宇的需要自然日益增加。
而且,几年间近百万外来移民涌入香港,人口激增至接近150万。难民及非法移民,提供了源源不绝的廉价劳工,亦为社会带来急速增长的房屋需求,间接推动房地产的发展。
50年代早期房地产买卖不活跃。买卖契约是以整幢大厦作交易单位,没有分层的售楼买卖,所以租赁市场不错,销售市场疲软,香港遍山布满木屋区。
1953年石硖尾木屋区大火,死伤严重,当时政府开始决定兴建大量公屋,并开放私人楼宇市场,容许新楼宇可以分层或分单位买卖,契约亦有所谓“分契”,不再是单幢楼宇的转让。业主的权益是以单位面积及整幢大厦比例决定多少。
政府的新政策带动了香港私人地产发展业务。发展商可以收购旧楼,合并重建,从中获取暴利。
1953年6月霍英东创办霍兴业堂置业有限公司,同年年底,霍英东听说香港的利希慎家族有意出售位于铜锣湾的使馆大厦。该大厦算是香港当时最高档的大厦之一。
霍英东拎了280万港币的现金就去买楼,顺利和利家兄弟利铭泽、利孝和成交,同时也学会了做生意的诀窍——和银行打交道。他明白了借银行之力,才能真正做有实力的房地产商。在1954年他又创办立信置业有限公司,专门建造和买卖楼宇。
霍英东的第二个大动作就是1953年底,购下九龙油麻地榕树头四方街至东莞街的一块9300多平方米土地。20多元一平方米,花了几十万就买下来了。
买下四方街地皮,霍英东是想在那里建楼,但建成后,他不想用来收租,而是想向市民出售。因为在出租使馆大厦时,他算过一笔数,扣除利息以及各项开销,至少七、八年之后才能翻本,收益率不高。
但当时,出租楼宇是香港地产行业最盛行的方法。20世纪50年代前,香港的楼宇买卖是以一整幢作为单位的。没有巨额资金,很难购买下来,私人极少涉足其中。
根本原因是因为楼房的产权和责任问题解决不了,“那时港府不随便承认楼房的上盖,即建一二层,或四五层,政府都不理,政府把地卖给你后,只承认你一个业主,只向你一个业主收地价和地税。若把楼宇分层出售,当时法律上还解决不了。”
直到20世纪50年代初期,香港一些地产商探求新的售楼方式,想把楼宇契约切开,即“分契”,然后把楼宇分层出售。后来在法律上找到了依据,但一层楼还是要2万多港元,而当时很多人的年收入不到3000港元。买卖还是不活跃。
霍英东的四方街楼盘也采用分层出售的方法出售所有楼房。但他更能抓住客户的心理:那时租房要交一笔顶手费,叫做“七千顶手,月租两百”,即顶手费一般要7000元,每月还要交200多元的租金。但相同面积的一层楼,售价一般在1.4万至2万元之间。也就是说,一个出得起7000元顶手费的租客,再支付差不多的钱,就能买到一层属于自己的楼房,两者比较,自然买楼比租房合算得多,客人自然多起来。卖得快,资金周转快,回收快,做地产就不是以前的置业,七、八年才回本的模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