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同济大学地下空间研究中心副主任束昱教授
据《中国房地产报》 记者 王海燕
方帅
中国房地产报:《城市地下空间规划规范》的开题背景是什么?
束昱:三大因素促使《规范》的开题。首先,中国的大城市已经进入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的高速发展期,其标志就是大规模地铁的有序开发,尤其是上海、北京、广州等一线城市。城市地铁的建设已不再是一条线的轨道开发,而是一条城市带,一个城市发展的节点。
其次,资源节约型的可持续发展道路是中国城市的发展方向。城区大量人口集聚,带来严重的交通、环境和安全问题,而中心城区已经无法增加新的设施。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是解决以上问题最直接和最具操作性的途径。
中国房地产报:目前国际上有哪些城市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较好?国内情况怎么样?
束昱:从国外看,日本做得比较成功,日本在上世纪80年末掀起一股开发利用地下深层空间的热潮,即地下50米的空间利用开发。日本政府规定3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都要做城市地下空间规划,成功的标志是从上世纪20年代开始建设的地铁规划。
在空间开发方面最典型的城市是深圳,主要是地铁沿线车站地区的立体开发以及香港和深圳的轨道连接。另外,它的规划做得比较超前,这几年的发展基本是按照2000年的规划方案。
中国房地产报:除了一线城市外,二三线城市是否也意识到了地下空间资源的开发利用价值和规范的重要性?
束昱:中国城市地下空间的发展有其特殊性。《人防法》颁布之后,即便是县级市也要考虑人防。另外,随着汽车消费的兴起,沿海地区停车难问题已经凸现出来,急需开发地下空间资源。
长三角地区城市已经认识到地下空间资源开发的重要性。目前已经开始地下空间开发的城市有苏州、杭州。无锡、常州正在规划中。浙江的萧山和慈溪也已进入开发阶段。
中国房地产报:地下空间规划最核心的是土地产权及安全性,在这两方面会遇到困难吗?
束昱:土地产权是一个技术标准,中国土地是国有的,难度比欧美国家要小一些。日本在产权方面有《大深度地下利用特别措施法》,对民用土地的产权使用有明确的规定。
目前我国的土地没有一个竖向的深度限定,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开发过程中有可能会出现纠纷,比如新设施要经过一个已经批租的土地地下时,有可能出现满天要价的情况。
中国房地产报:地下空间的建设费用由何而来?应该拓展哪些融资渠道以保证地下空间的开发?
束昱:首先要看设施的属性,公共设施的投资理应由政府投入,人防本身就有配套建设费。但是,由于发展速度过快,光靠政府的钱是不够的。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政府应利用政策引导,吸引民间资本投资公共设施,这是解决政府阶段内资金不足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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