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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康事件的某篇评论用句不错

(2006-08-30 16:12:57)
分类: 财经新闻及行业评论

富士康状告记者并索赔3千万的事情,这几天引发轩然大波,业界、媒体、公众在短短时间内形成巨大的舆论风暴。与之前黄健翔的解说事件两派观点分明相比,这次事态舆论观点相对呈现一边倒的架势,几乎所有的媒体从业者以及普通大众都以或者温和或者激烈的态度支持记者一方,而只有少数理性的社会学人士在热潮中提出冷静的观点,比如富士康索赔是合乎法律的,媒体的造势显得急切而激烈,是否是对社会公器的滥用,又如媒体报道的方法论...以及等等。

认真关注并参与报道了此次事件。看到羊晚一篇评论的观点,觉得词句写得很到位,顺手摘录下来:

形形色色的观点判断映射转型时代中国的社会现实和大众心理期望:人们对企业责任伦理普遍缺失的现状不满,并让社会大众对改善劳工工作条件和工薪待遇,并通过法律构建社会公平和正义充满期待。而“富士康诉记者案”过程中暴露的恰恰是这方面的问题,它不仅牵涉着让工人超长时间加班的问题,而且傲慢地挟资本之强大、利用司法机构对待监督者。这种击中了大众心理敏感区域的“典型性”事件,正是引爆社会舆论的主要因素,让他们群起谴责漠视责任者,呼吁法律的完善,期待正义的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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