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副部长鲁昕近日在全面提高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工作视频会议上,对个别省份职业院校把未成年人学生送到低端企业岗位实习、实训现象给予严厉的批评说,绝不允许把职业院校学生当童工用。鲁昕代表教育部重申,今后再出现把职业院校学生当童工用的问题,教育部将进行全国通报,并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职业院校与企业起诉追责。(中国青年报12月27日)
把未成年学生以实习、实训为名作为廉价劳动力使用,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当然需要依法严惩。但更需要反思的是,为何有《劳动法》明文规定,以及教育部门的三令五申,这一现象还是难以绝迹。
在笔者看来,这是有的职业学校办学导向出了问题,与处于低端产业链的企业合谋追求所谓“双赢”,实质对职教学生造成伤害,也严重影响职业教育质量。要解决这一问题,除了严肃执行有关规定之外,还必须建立现代学校制度,推进学校民主管理,给学生(家长)维护自身权利的渠道。
对于学生顶岗实习,教育部2012年曾制定《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试行)》。,照教育部的规定,职业学校必须非常紧密地与行业、企业结合,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到工业、企业中接受一定时间的实习,但16岁以下的学生不得顶岗实习,禁止职业学校把低年级学生送到企业顶岗实习。这一管理规定可一定程度规范学生实习、实训,但是,如果缺乏监督机制,有的学校就会借派学生实习、实训,为一些企业输送低端劳务工,借此解决学生的实习问题,也从中获得部分劳务费,而这些企业则靠廉价劳动力维持生存——由于薪酬低、工作环境差,他们有的在市场上根本招不到工人,学生童工的存在,可以说,影响了我国产业的升级换代。
其实,对于学校派学生去做廉价童工,学生和家长都是有意见的,近年来,媒体曾多次报道有学生反映被学校以实习为名派到工厂加班加点,薪酬低、工作环境恶劣,在媒体报道后,才引起教育部门重视,加以处理。那么,为何对于组织实习、实训这类教育活动,事先不就实习地点、实习内容、实习报酬等听取学生和家长的意见,如果学生和家长对实习内容、工作环境、安全保障有意见,强烈反对,就应该调整实习场所、内容,完善安全保障,这是防止以实习为名侵犯学生权利的根本做法。——此前有报道称,我国学生实习的伤亡事故很高,这也与组织者没有充分听取意见,和学生、家长沟通,完善实习组织、管理有关。
我国教育部早就发文要求各中小学、幼儿园成立家长委员会,并赋予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管理、监督的权力,这一有利于促进学校民主管理的制度,不能再拖延,必须加快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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