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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应由第三方统计发布

(2013-11-21 07: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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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教育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今年起, 由各高校编制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 年度报告。教育部认为,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是高等学校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反映。高校毕业生就 业质量年度报告的基本内容应包括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等;相关分析主要是对毕业生就业状况的数据分析、结论总结等。(京华时报11月20日)

   

客观而言,相对于此前高校只统计公布就业率数据来说,统计并发布就业质量报告,是一种进步,因为就业率数据只能反映学生就业的量(有多少比例的学生实现就业),但却无法反映就业的质。此前,舆论根据研究生就业率不如高职就业率判断研究生就业不如高职,就引起争议,因为研究生就业岗位、起薪和职业发展空间并没有通过就业率数据体现出来。

   

但统计发布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还需要解决三方面问题。其一,以何时为统计时间节点?近年来的就业率数据统计,很多地方教育部门和高校很重视初次就业率,即截止当年6月30日毕业生离校时的就业率,这导致高校为提高就业率,不惜压缩教育时间,让学生去实习、跑就业市场,有的高校把毕业这一年都作为就业年。后来,教育部门提出要统计毕业半年后的就业率,以便更准确地掌握就业情况,也给学生就业更多的时间--在国外,统计学生就业情况往往在毕业一年以及三五年之后,我国民间机构的调查也显示,毕业生毕业一年之后的就业情况有很大变化——但对于这一数据的重视并不如初次就业率,而且,毕业半年后的统计数据也难以反映学生真实的就业质量,从就业质量看,适合统计发布中长期就业质量。

   

其二,就业质量报告与高校的利益挂钩吗?我国高校发布的就业率,一直遭遇质疑。原因之一是,由于就业率直接影响专业的生死--教育主管部门明确规定,就业率连续两年低于60%的专业将控制招生规模减招,这无疑直接影响这一专业教师的饭碗,而为了保住饭碗,就出现就业率弄虚作假,学生“被就业”和“被要求就业”的就业丑闻不时发生,一些学生甚至在网上购买就业协议书。可以预见,如果就业质量统计仍与学校的具体利益挂钩,由于统计数据更细,行政要求的指标会更多,有可能出现更多的造假现象--学生不但要搞到就业协议,还要搞到“上档次”岗位的就业协议。

   

或有人反对不将就业质量与高校利益挂钩,认为这对高校没有约束作用。这是行政治理思维。三中全会决定提到要建立现代治理体系,对于大学来说,现代治理体系就是政府不能介入学校办学,管评办分离,政府可发布学校的招生、就业等信息,推进信息公开,为学校办学、社会机构选择合作伙伴、受教育者选择学校服务。也就是说,政府部门不是根据质量数据确定学校该怎么办学,而是由学校根据这些信息自主调整办学,以及让受教育者根据这些信息选择学校,最终以受教育者的选择推进办学质量提高。

   

其三,就业质量报告不应该由高校自行统计,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发布。正是由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率是由学校自行统计,再由上级主管部门发布的,这给虚报就业数据提供了空间。值得注意的是,学校是教育部门的下属,在就业政绩数据方面,两者是利益共同体。过去多年来,舆论曾多次曝光就业率造假,但对此教育部门几乎都未回应,即便启动调查,调查的结果也是就业率数据是真实客观的。如果就业质量统计继续沿用这种统计发布机制,很难确保报告的公信力,从而失去对办学的监督、推进价值。

   

从提高就业质量报告的公信力出发,应该采取第三方统计发布的新机制。我国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提到,要对高等教育实行专业评价和社会评价,由第三方统计高校办学情况并进行发布,是实行专业评价的积极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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