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现代大学制度守护大学精神
(2013-10-26 06:4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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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22日,山东大学校长任命仪式举行,南京大学原常务副校长张荣担任校长,徐显明不再担任山大校长职务。临别之际,徐显明发表深情感言,他说,对像山大这样的百年老校而言,守护大学精神这是校长的基本职责。五年来,“尽管做得不够,但是我用心了,我追求卓越,但是我未能追求完美,这是我的不足。”
徐显明担任山大校长5年期间,因主张改革而引起舆论关注,比如,在学校推行“大部制”改革,正副处级干部减少了20%;提倡“教授治校”,作为校长的他主动退出学术委员会。也因此,他的离任,也让关注山大改革者,有一丝担忧:高校的改革会不会因换校长而波动?大学精神如何得以守护和延续?
对此,徐显明的意见是,“后任必定胜过前任。”据媒体报道,他表示,自己的继任者,有着美国名校留学经历,必定使山大的国际化水平大幅度提升,“我坚信后任干得必定比前任更强。”而媒体也详细介绍了张荣在南京大学所推进的院系改革,力证张荣也是一名教育改革者。
在笔者看来,大学的改革,确实与一校之长的风格有关,但要传承大学的精神,要使大学的改革不因换校长而变,更需建立健全现代大学制度。
在发达国家的大学,首先有大学依法治校的大学章程,所有办学活动,都必须依章程办事;其次,大学的新任校长,通常是由对学校董事会(或理事会)负责的校长遴选委员会,根据学校的办学要求,公开遴选的,这样遴选产生的校长,必然符合学校的办学要求,那些与学校办学理念不适应的人将难以当选大学校长;再次,学校内部实行行政权、学术权和教育权分权,校长只负责行政事务,教育事务和学术事务则由教授委员会、学术委员会负责管理、决策。这样的办学制度,确保大学的办学风格,不会因校长的变化而变化,大学的精神也因制度的保障而得以传承。大学校长当然也有个人的风格,但这更多地为学校添彩,而非让学校变得面目全非、一人一个风格。
我国大学现在还缺乏这样的办学制度。教育部曾要求各校制订大学章程,但到目前为止,只有6所大学,公开自己的大学章程草案;教育部也曾在2011年年底推行公选校长试点,但两年过去,只有5所大学的校长实行公开选拔,且不涉及985高校;教育部前不久出台了高校学术委员会规程,要求学术委员会发挥最高学术权力机构的作用,校领导不得超过委员的三分之一,但能否真把高校的学术委员会建设成能独立发挥作用的学术决策机构,还有待观察。
由于制度的缺乏,导致近年来的高校改革希望,大都寄托在校长身上。比如,有高校校长宣布担任校长后不再从事学术研究,这本来应该成为校长职业化的一项制度,却只是校长的个体行为。具体到山大的改革,也具有很强的校长色彩,改革也因此而引发争议。举例来说,徐显明作为校长,主动退出学术委员会,从表面上看,这是在推进行政权和学术权分离,可是,真正意义的行政权和学术权分离,应该是学者担任校长之后不再从事学术研究,如果校长不再从事学术研究,其参与学术委员会,不为自己谋求学术福利,并无不妥,国外大学的学术委员会,校长也是委员,可这并没有影响到学术的独立、自主。
已有媒体称新任校长张荣是“学术型”校长,这是一个颇为奇怪的称呼,是把校长类比为官员得到的一个称呼——官员有“学术型”官员一说,而事实上,大学校长由于有副部或正厅的行政级别,首要身份就是官员。中国任命大学的校长从来是重视学术能力的,这也导致学者上任后官学不分,既担任管理工作,又从事学术研究,貌似为学校办学做出更多的贡献,结果却是既得校长行政权力的好处,又得学术利益。从校长职业化角度分析,选拔校长应重视校长的教育管理能力而非学术能力;考核校长的业绩,也应该只关注其管理一校的业绩,而非其教育或学术贡献。
如果有现代大学制度,新任校长尚在遴选期间,其治学理念就会被师生知晓;同时,校长必须依照职业化要求履行自己的岗位责任,大家也就不会担心学校会发生波动。为此,只有努力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才能守护大学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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