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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校是师德建设的关键

(2013-09-05 07:4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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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司长许涛9月3日表示,正在明确哪些行为是违反师德行为,并将于今年教师节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年底前正式发布。许涛称,教育部提出建立师德年度评议制度,师德问题报告制度,师德状况定期调查分析制度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制度,并建立师德投诉举报平台。对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新京报网9月3日)

与抓减负一样,教育部近年来也紧抓师德不放但遗憾的是,学生的负担没减轻,教师的师德水准也没有提高过去两年多来,接连爆发的校园“冷暴力”事件、性侵未成年学生案件,令学校和教师群体的声誉蒙羞。教育部提出要建立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以笔者之见,当前诸多所谓“师德”问题,其实是法律问题,教育部门与其狠抓师德,不如切实依法治校这才是师德建设的长效机制。

目前中小学爆发的侵犯学生合法权益,有损教师形象的事件,都与没有依法治校有密切关系。首先,政府没有依法保障教育投入,这导致学前教育还存在相当比例的不合格幼儿园(有的地方民办幼儿园有40%不合格),以及部分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不达标,当幼儿园都不合格、学校都没有达标时,要求教师具有高素质,缺乏基础。——一些幼儿园聘任的教师就没有教师资格证,还有的教育部门有编不补,继续以“合同教师”名义继续聘任代课教师。另外,我国早在1994年就出台《教师法》,明确规定教师的待遇不得低于或者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可这一规定直到今天在很多地方都没有落实,换言之,政府部门并没有依法保障教师待遇,又怎么要求教师有高水平的教学表现?要提高教师整体素质,要求各级政府保障教育投入,保障教师待遇,这是教育部首先应该做的事。

其次,政府没有依法落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导致学校办学不是教育家办学而是行政办学,教师没有教育自主权。一直以来,我国基础教育存在管评办不分的问题,政府既是管理者,又是办学者,还是评价者,学校办学由此千校一面,高度行政化,教师在面对各种行政评审、评价时,非教育教学压力负担极重,甚至出现严重的心理问题。为此,我国教改规划纲要明确指出,要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落实和扩大学校的自主权可这次教育部建立师德长效机制,提到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并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和特级教师评选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这不又是在对学校教师进行行政管理和评价吗?需要追问的是,谁来对教师师德进行考核?如果是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行政机构,这只会加剧教育行政化,降低教师的职业荣誉感,也就很难提高师德。要提高教师职业荣誉感,教育部要做的,不是直接介入办学、评价,而是放权给学校自主办学,给教师自主教育的空间,对教师评价则实行同行专业评价。

再次,对于教师违法侵权事件,没有严格按法律法规惩处。我国《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早已规定教师的职责,以及侵犯学生权益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可是对于校园中发生的侵权事件,一些地方教育部门和学校从当地教育形象、领导个人利益出发,往往实行“内部处理”,这无疑是对违法侵权事件的纵容。而有意思的是,教育部门制订的师德规范,有不少内容是重复法律法规已经规定的条文,法律没有得到执行,难道通过行政规范强调就可以得到执行吗?再就是把法律的规定,作为师德规范,这不是矮化师德吗?

依法治教是我国发展教育的基本方略,不狠抓依法治校却高谈建设师德,只会让师德建设变为空谈。如果政府依法保障学校的投入、学校依法自主办学、拥有教育自主权的教师加强行业自治、对于校园违法犯罪行为严格按法律办事,我国的整体教育形象、教师形象才可能好转。不客气的说,由于教育严重的行政化,教育、学校、教师都存在某种程度的变异,只有依法办学,才能让教育回归、学校回归和教师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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