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违规调整教材,不能仅止于停止调整
(2013-07-12 12:4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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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针对央视《焦点访谈》节目报道的海南省教育厅和广东省江门市教育局2013年秋季学期更换部分中小学教材版本一事,教育部要求两省教育部门立即处理。海南省教育厅已决定立即纠正调整教材版本的不当做法;广东省教育厅已责成江门市教育局停止调整教材版本。
然而,对于此事的处理,不应仅限于停止调整教材版本,而必须深入调查这背后是否存在利益输送。
从逻辑上讲,教育部早有发文要求“为保证中小学正常教学秩序,2013年秋季学期各地仍沿用2012年使用的教材版本”,地方教育部门再另行选择教材版本,背后很可能存在利益交换。毕竟,换教材不但牵涉到教师上课内容调整,也涉及影响教育教学活动的连续性,如果没有利益输送,地方教育部门是不大可能冒着违规的风险,去干这种事的。
为此,应该对地方教育部门为何要更换教材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追究相应的责任。当然,不能由教育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因为无论是教育部调查,还是当地教育部门调查,都是“自己人调查自己人”,最后结果很可能是不了了之。而应该由司法机关介入调查,否则,对违规更换教材的处理就是停止更换,这种违规就是零风险。违规者会前赴后继。事实上,类似的事情,三年前就曾发生过,2010年,安徽省教育厅曾在新学期开学前的8月底决定改换该省5地市的初中三个年级的英语教材版本,甚至由于时间匆忙,学生在开学时没有拿到教材。
而这起更换教材事件,进一步暴露出我国选购、使用教材的利益链问题。一直以来,我国教材的出版、选购,都是由行政部门主导,而鉴于教材出版、发行巨大的利益,一些出版机构全力做政府部门的公关工作。很显然,这种选购机制,很容易滋生权钱交易的潜规则。在这种机制之下,教育部门有关负责人,很有可能出于个人或机构的利益,确定选购教材的版本,而将教育教学的严肃性以及购买教材的节俭原则置于脑后,把教材出版、选购变为“唐僧肉”——我国一直从环保出发倡导循环教材使用,甚至为让教材循环起来,提高了这类教材的定价,可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却无意于循环,只需对课程内容进行改革(所谓课改),或者发文要求学校采用新版本,循环就无从谈起,而以循环之名提价,也被认为是谋求利益的另一种手段。这种情况在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全免学费,政府为学生配送免费教材后,更为严重,在教育主管部门看来,这笔钱是政府的,因此,想怎们用就怎么用。
政府部门为学生配备教材的钱,说到底是纳税人的钱,因此,对于教材的选购,不能由政府部门说了算,而应该建立起由学校、老师、家长参与教材选择的选购新机制。一方面,这有利于落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毕竟不同学校,应有不同的办学个性和特色,而教材的选择权,是体现办学个性和特色的重要方面,从推行个性教育出发,还应减少统编教材,增加校本教材;另一方面,这可以打破行政力量对教材编写、选购的垄断,促进教材编写质量的提高,我国教材编写存在对上负责,而不对教育和师生负责,“闭门随意编写”的问题,主要原因是教材编写缺乏竞争;再就是,这可以让整个教材的编写、选购过程完全透明,让每一分钱真正用到刀刃上。
因此,要遏制行政部门随意更换教材的冲动,必须将这类事件纳入司法程序处理,严肃问责。与此同时,要探索教材编写、选购的新机制,只有打破行政垄断,引入教材编写、选购的市场竞争机制,才能打破教材利益链,并提高教材编写质量,服务于基础教育的素质教育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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