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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为何“越权”干涉大学教育

(2013-06-14 19:4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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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近日,一篇题为 《网络会话中“呵呵”的功能研究》的硕士学位论文,突然在网上走红了。一个网上堪称“用烂了”的词汇,成了一篇硕士论文的研究对象,让很多网友大呼“神奇”。起初,有网友质疑这张封面照的真实性,但依据学术期刊网络的检索结果,很快证实了论文的真实性。

  

随后,有一条来自大学的信息,令网友很纠结,据报道,梁博因英文成绩不尽如人意未达到录取资格,但吉林艺术学院已经向教育部申请,破例录取梁博为该院研究生。

  

这两件事,按理都属于学校的“自治范畴”,前者是学术事务,硕士学位论文有无学术性,应按学术原则,由学术共同体评价;后者属于招生事务,学校是否录取某个学生,应结合本校的人才培养标准,按教育标准决定。可从这两件事所引起的舆论反应看,很多网友对学校的内部事务特别热情,而这种热情,从学校自治角度看,会影响学校的自治。比如,像对于“呵呵”这一网络词汇的研究,从学术角度看,语言学研究生以此为研究题目,很正常,但网友们会觉得这样的研究,根本没有价值。而如果按照网友们的学术价值观,很多学术研究都会没有价值。很多时候,我们斥责功利的学术价值观,可却不自觉地用功利的观点去评判学术研究活动。

  

大学的独立、自治,不仅是相对于政府行政力量而言——行政力量不能干预学校办学,也相对于社会力量而言——社会舆论不能替代教育原则和学术原则,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和学术进行评价,否则,大学就将在迎合社会舆论中,不知所措。

  

问题在于,我国的大学现在并不独立、自主,缺乏学术自治、教育自主的环境。一方面,学校没有办学自主权,政府既是公立学校的举办者,又是办学者、评价者,学校存在高度行政化倾向;另一方面,公众没有参与学校办学管理、监督的渠道,不论是公立学校,还是私立学校,公众都应有权参与学校的办学决策和监督、评价,以让大学办学能更符合公共利益要求。

  

在国外,大学独立办学,实行学术自治,公立学校和私立学校实行理事会治理,理事会的组成十分广泛,有政府官员、立法机构成员、校领导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和社会人士,这种治理机制,把公众的意见体现在学校办学战略中,与此同时,学校内部行政权和学术权、教育权分离,学术决策由学术委员会负责,教育决策则由教授会负责。因此,舆论并不会动辄去评点学校的具体学术、教育事务,比如学校设置某一门课程、开展某一项学术研究,只有当课程设置、学术研究超出教育、学术范畴,成为公共话题之后,才会引起舆论关注。

  

但我国大学不管开设一门新课程,还是进行一项研究,现在都可能成为社会热议的话题,这反映出公众参与学校办学监督的内在需要,也表明我国大学的教育和学术公信力并没有形成。如果大学的教育决策、学术决策坚持教育标准、学术标准,舆论也不会“越权”去干预教育事务和学术事务。令人忧虑的是,在某些重要学术事务中,比如学术不端的查处,学术评价严重缺位,舆论评价反倒成为重要力量,这是大学自主权缺失的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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