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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媒体随机采访武汉三镇的80名小学生,其中54人表示同学间有“谁喜欢谁”的绯闻,14人承认有恋爱对象,约占访问对象的两成。长得漂亮、性格温柔、成绩优异成为小学生“恋爱准则”的三大标准,不少小学生喜欢他人的理由很简单:“因为她漂亮”、“因为他帅”。
对于媒体得出的高达“七成”学生“早恋”的结论,有网友喊冤,说这根本就不是什么“早恋”。我赞成网友的意见,对于“早恋”,传统舆论还处在“大惊小怪”阶段,这倒很可能导致未成年学生人际交往出现问题。
小学生向同学说“喜欢”,这根本就不是什么“早恋”,不过是十分正常的人际交往,他们有可能在模范成人,也有可能确实在表达好感,但如果就此“过度反应”认为是“早恋”,老师、家长高度紧张,找他们谈话,甚至禁止他们交往,很有可能适得其反,不清楚什么是“早恋”的他们,偷偷学着“早恋”了。事实上,我国一些中小学,就是以男女同学走在一起,在某个角落处说话,女生给男生吃水果等行为,来断定有“早恋”行为,加以管教的。甚至有的学校出台校规,男女生说话要保持一米以上的距离。这是极为荒唐的。
而就算是“早恋”,这也不值得“大惊小怪”,让学生以为自己犯了天大的错误,不知所措。学校、家长对于学生的行为,一方面要加以理性的引导,另一方面要反思造成学生性早熟的原因,给未成年学生创造健康的成长环境。如果还用传统的方式对待已经变化的学生群体,就可能错失对学生的教育。
今年9月,教育部制订的《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很多学校和家长对学生的交往和性教育,都采取“屏蔽”方式,比如,共同看电视时遮住孩子的眼睛,不看电视上的亲热镜头,不允许孩子上网,担心孩子一不留神进入有情色内容的网站,还有的家长偷看孩子的日记掌握孩子的“思想变化”等等,但效果并不好,比较适宜的方式是,我国应该实行等级制,明确影视、文学作品、游戏的等级,告诉家长哪些孩子可以看(玩),哪些需要家长陪伴看(玩),哪些禁止看(玩),只有有明确的等级,才能让家长掌握度。只有在家长的引导下,未成年学生才能形成健康的价值观,就是离开了被打人监督的环境,也能有自控。这不像现在,家长采取禁或堵的方式,结果是,学生们偷偷地去获去性知识,满足好奇心,由于没有判别能力和性道德意识,出现严重问题。调查显示,近年来未成年性犯罪行为出现低龄化的趋势,这才是值得高度重视的。
学校和家长应该重视学生的性教育,教给他们正确的青春期性知识,引导他们正确处理的人际交往,同时学会自我保护。把男女生说一声喜欢,就说是“早恋”,这就是错误的性教育。为此,在给学生性教育之前,学校老师、家长和社会舆论,都需要先对自我进行教育,抛弃陈旧的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