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年未变的教育管理思路
(2012-10-02 10:2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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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建“新优质学校”,是当前一些省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办基础教育特色学校的新措施。这种做法,据称已得到国家教育部门的认可,有进一步向其他地区推广之势。
回顾我国基础教育发展历史,大家不难发现,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教育管理者总会“创造”出不同名目的学校,这使教育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外,也打上强烈的行政烙印。这种办教育的思路不变,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难有新突破。
从上个世纪50年代到本世纪初,我国的教育发展政策,是围绕“重点”而展开的。最早可以追溯到1952年就出现了“重点”校的提法,当年6月教育部发布了《关于有重点地办好一些中学和师范学校的意见》,此后,1962年12月教育部发出了《关于有重点地办好一批全日制中小学校的通知》,1978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教育部颁发了《关于办好一批重点中小学试行方案》。1980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教育部颁发了《关于分期分批办好重点中学的决定》,而在1995年,当时的国家教育委员会做出在全国建立1000所示范高中的决定。
我国当年出台的“重点校”、“示范校”政策,应该说,与当时的教育资源稀缺有关,国家希望集中资源办好一批重点小学、中学,“快出人才”、“出好人才”。以建立1000所示范高中为例,文件称“建设和评估验收1000所左右示范性高中是一项重要的战略措施,对于加速人才培养,推动普通高中教育的发展,带动我国教育水平的提高,将起到积极的作用。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社会各界要进一步重视和加强示范性高中的建设,增加投入,改善办学条件,调动示范性高中的积极性,深化教育改革,发挥示范性高中在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方面的示范作用。”
从我国基础教育发展的实际看,示范性高中对其他高中的示范作用并没有显现出来——因为其他高中获得的投入与之相差极大,再说,学校办学本就要有自己的特色和个性。倒是国家政策的示范作用却十分明显,各地方政府也推出自己的“重点校”、“示范校”办学政策,于是涌现各种名目不同的“学校”,有国家级、省(市)级重点高中、区重点高中;国家级、省(市)级、区示范高中;还有省市把学校评为四星级、三星级,类似于星级宾馆。这么多的重点、示范、星级学校,营造出貌似“快速发展”、“繁荣”的教育景象,可另一方面,却生动地展示了我国的“锦标主义办学”思维,也把学校分为三六九等,加剧我国基础教育的竞技化、功利化,与教育的公平渐行渐远。在我国基础教育,形成了从“好幼儿园到好小学好初中好高中”的成才链条。
近年来,教育的发展形势有所改变,提高教育质量和扩大教育公平成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基本任务。在基础教育领域,有两个重点,一是强调创新,二是强调义务教育均衡,2006年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明确提到,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地方政府的首要责任。这意味这过去的“重点班”政策思路必须至少在义务教育层面调整。但有意思的是,教育形势发生变化,可教育管理者的思路却没有变化。
针对创新,我国一时间出现了不少以“创新”、“实验”为名的学校,虽然“实验学校”均亮出教改实验的旗帜,可大多实验学校并没有进行教改实验。而针对义务教育均衡,眼下就出现了“新优质学校”。相对于以前各种名目的学校来说,“新优质学校”确实有“新”的地方,比如,关注的是办学基础比较薄弱、一般的学校,评价的标准,也不再是简单的数量,而是结合学校的基础考察学校办出了怎样的个性。然而,从60年前的“重点校”到现在的“新优质学校”,可以看出我国教育管理有两点一直未变。
一是政府说了算的教育经费配置模式。无论是“重点投入”还是“向薄弱倾斜”,主导的都是政府部门,没有公众的参与。在发达国家,教育拨款有国家和地方教育拨款委员会,负责制定教育拨款的预算,并监督政府部门严格按照预算拨款。我国如果有国家和地方教育拨款委员会,负责制定教育预算的机构,我国教育资源的配置模式将完全改变,不可能再受政府单方面的教育政绩观念影响,薄弱学校才能获得更多的资金,达到与其他学校一样的办学标准。
政府部门以“新优质学校”为名,增加对薄弱学校的投入,这在现行教育拨款体系中,是有其必要性的,拨款总得“师出有名”。但是,这种做法,在某种程度上,进一步强化了现行的教育拨款机制。而这一机制正是导致我国义务教育严重不均衡的根源,即政府主导教育拨款,拨多少、怎么拨,完全由政府部门说了算。
二是教育管理、办学、评价一体化,学校缺乏办学自主权。如何办好学校,这不是政府部门的职责范畴,从重点校、到示范性校、星级校、再到“新优质学校”,一路下来,政府部门都将举办者、管理者、办学者、评价者的角色集为一身,这种“管评办”一体化的政府管理学校模式,造成学校缺乏办学自主权,千校一面,没有特色和个性。
对于义务教育均衡以及学校的个性化办学,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已确定明确的思路,这就是落实地方政府对均衡的责任,强化省级财政对义务教育的统筹,同时推进教育管理制度改革,建立新型的政府管理学校的关系。现在的问题是,政府部门没有切实履行投入责任,转变教育资源配置方式,也没有放权给学校自主办学,还是按照原有的拨款体系拨款,原有的行政办学思路办学,这无法让我国教育的发展跟上形势,这值得引起政府部门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