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招生必须改革程序设计
(2012-02-12 09:3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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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有“小高考”之称的中国高校自主招生考试11在全国举行。以北大为首的“北约”和以清华为首的“华约”11日同时举行笔试,而以理工大学为主的“卓越”联盟笔试将在12日举行。有近30所高校开始提前选拔符合本校要求的优秀学生。
这样的自主招生,让考生和家长不但体力吃不消,而且心累——如果参加了“华约”和“北约”考试,再参加“卓越”考试,就将是连续两天高强度的考试,另外,如此安排,也迫使考生做“二选一”甚至“三选一”的选择。高校虽然说此举是让考生提前作出选择,而实质是学校想方限制学生的选择权,设法“抢生源”。
从2003年开始试点的自主招生改革,今年是第10个年头,回顾高校的自主招生操作,当初良好的初衷几乎一一落空。比如,高校称自主招生将为少数有特长的“偏才”以进入大学的途径,可结果是,各高校看重的还是平时成绩名列前茅的学生;高校称自主招生将推进基础教育的素质教育、减轻学生的负担,可结果是,学生的负担反而越来越重,既要抓高考,又要准备自主招生,还得四处赶考;社会舆论和高校认为自主招生将促进高校招到合适自己的人才,提高培养质量,可结果是高校对自主招生招来的学生,采取完全相同的培养方式,对原有的人才培养模式并没有多大调整。
自主招生之所以出现这种变异,主要在于从试点改革时起,就出现程序错误。我国高校的自主招生程序是,学校先进行笔试(单独考试或联考),再进行面试,面试之后给予达到要求的学生自主招生资格,获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学生必须再参加高考、填报志愿,高考成绩达到学校承诺的自主招生录取优惠规定,方可被大学录取。按照这样的程序,自主招生难以打破单一的分数评价体系,学生获得的自主招生资格,只是录取优惠而已,因此,根本不可能给“偏才”、“怪才”以什么进入大学的路径;自主招生对试点高校来说,就是“抢生源”的手段,因为按照程序,获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学生必须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将该校填报在A志愿(对于平行志愿)或者第一志愿(对于传统志愿),方可获得自主招生录取优惠,还有的地方要求获得自主招生资格并确认的学生,必须填报该校,否则,将不能在第一轮投档中,被第一批院校录取,只能填报征求平行志愿,很显然,高校给学生自主招生资格,就是事先“圈定学生”;另外,由于每个学生最终只能获得一张大学录取通知书,因此,自主招生并没有扩大学生的选择权,学校还是处于选择学生的强势地位,因此,也就没有重视考生权益、提高教育质量的压力和积极性。
正是由于自主招生的程序错位,造成近年来高校在这一程序框架下的所有改革,都走调变形。北大的校长实名推荐制、清华的“英才计划”,以及2010年开始推出的联考,都被质疑为“抢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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