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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科大“去筹”,更需突破深层次的教改难题

(2012-01-02 08:3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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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去年岁末,在南方科技大学颁发在该校设立的首项奖学金的仪式上,朱清时校长在致辞中说,南科大近期将迎接广东省教育厅和教育部的评估,如果评估通过,南科大有望提前“去筹转正”。(广州日报 1227日) “去筹转正”,这或许是全新的2012年,南科大可能给关注其改革和发展命运的公众的第一个新消息。

 

记得去年这个时候,南科大由于没有拿到教育部的“招生证”,逼出了“自主招生,自授学位”的改革,而这一改革,也使得2011年的南科大,处在舆论的漩涡之中,朱清时校长则称,这是最艰难的一年。

 

对于南科大的“去筹”,舆论有两种截然不同的理解,一种是南科大的改革得到教育部的肯定,于是给予其正式举办资格,包括授予其招生权;一种是南科大“被收编”,变为一所传统的公办学校,招生、学位授予纳入体制之内。

 

这样的理解显然太过简单。南科大如能顺利“去筹”,所能表明的是,其办学的条件,已经达到正式举办的要求,一如其他正式举办的高校一样。至于“去筹”之后的南科大,是否推行自主招生、自主设置课程,甚至是否能自授学位,这要取决于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能否深入推进。也就是说,“去筹”不意味着南科大的改革路终止,也不意味着南科大的改革就一马平川。

 

拿自主招生来说,南科大的首批学生进校,采取的是学校完全自主招生模式,获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学生,没有再参加高考。如果南科大“去筹”,新一年招生的学生要求参加统一高考,其是否还属于自主招生性质,则要看具体操作。假如南科大的自主招生,与目前试点自主招生的其他高校采取一样的方式,先对学生进行笔试、再进行面试,获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学生要求参加统一高考、集中录取,那么,这是一种倒退,学校的自主权被削减;而如果南科大的自主招生,采取的是基于统一高考、结合学校测试的方式,即在高考成绩公布之后,学校自主提出自主招生的分数要求,达到要求的学生自主申请,学校结合学生的高考成绩、中学学业成绩、大学面试考察综合评价进行录取,那么,南科大的自主招生,仍旧是学校自主招生。而且,这种模式相对于此前学校采用单独测试的方法进行自主招生来说,更具生命力。

 

高等教育的改革,不在于形式,而在于实质。走过最艰难的一年的南科大,在新一年里,改革能否获得实质推进,关键在于能否顺利出台南科大章程。虽然去年71日《南方科技大学管理暂行办法》(下文简称《办法》)实施,这一《办法》也被舆论称为南科大“基本法”,但说到底,这还是行政规章,不是法律意义的大学章程。由于《办法》由行政部门主导,所以,其制订的一些条款,行政色彩仍旧十分浓厚,比如,大学理事会的理事们,由政府聘任;对于政府不执行《办法》中的有关规定,也无问责。其结果是,明确“副校长由校长提名,理事会任命”的《办法》一边颁布,政府部门一边按原有的工作方式公选副校长,并解释这是帮校长遴选人选,供校长提名。这无疑架空了校长的提名权,也架空了《办法》。

 

去年底,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在向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实施情况时,指出,“教育改革既涉及体制机制,也涉及思想观念,还涉及人们的切身利益,有些方面的认识还不尽一致。一些重大改革有了宏观层面的决策部署,但配套的政策措施有待进一步跟进。各地各校改革的热情很高,但面临的深层次问题单靠地方或者一个部门很难突破。这对于南科大的改革来说,也十分适合。客观而言,经过过去一年的遭遇,南科大已经尝试出“自主招生、自授学位”、“去官化,去行政化”改革的种种困难,其“自主招生”改革的阻力在于目前的高考制度;其“自授学位”的阻力在于当下国家承认学历的体系以及与之对应的《学位条例》;其“去官化、去行政化”的阻力,来源于公办高校整体有行政级别的现实,以及政府管理学校的思维并没有根本调整。如果改革的信念依旧,那么,应该直面这些困难,推进改革。国家教育部、深圳市政府,应该和南科大一道,共同突破深层次的教改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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