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以系统改革思路,破解“择校热”难题

(2011-12-30 07:33:23)
标签:

杂谈

教育部部长袁贵仁28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下文简称《纲要》)实施情况。他指出,当前尚未有效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主要有:有的大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现象依然突出。在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问题上还没有形成系统推进解决的合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面临不少困难。“乱办班”、“乱收费”现象在一些地方还时有发生。(新华社12月28日)

 

自去年7月教改《纲要》颁布以来,公众就一直期待《纲要》所确定的各项教改能切实贯彻、落实,化解教育领域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客观而言,在即将过去的这一年中,教育部在推动《纲要》落实方面,还是做了不少努力,比如,在义务教育均衡方面,分别与实现“两基”目标的27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签署备忘录,明确各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但是,这离公众的期待和《纲要》的要求,尚有很大的差距。

 

调查显示,有地方“小升初”的择校费不降反升,飙升到25万元,择校乱象纷呈,手段、途径五花八门。之所以“择校热”难消,有三方面原因。其一,政府教育投入并未增加,教育资源配置方式也未根本调整。缩小校际间的办学质量差异,需要政府增加教育投入,同时改变原有的“锦上添花”式的配置方式,应加大对薄弱学校的投入。但一些地方政府,采取的却是名校帮薄弱校、资源共享的方式来推进均衡,这种方式不是不可以,但如果将其作为主要方式,其对均衡的推动作用是十分有限的。

 

其二,没有建立起有效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总体看来,我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还是以县乡财政为主,这必然导致由于各地财政情况不同,对义务教育的保障程度就不同,由此出现地区差异、城乡差异和校际差异。因此,只有强化省级统筹,才能消除原有保障机制造成的问题。而从各地的情况看,强化省级统筹的并不多。

这同样适合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义务教育问题,目前,我国采取的政策是“流入地为主,公办为主”的政策,这种经费保障机制有一个问题是,接纳流动儿童多的地区,政府将承担更大的教育投入责任,因此当地政府的积极性难以长久。我国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解决流动儿童求学问题推出了奖励措施,但奖励的经费相对于地方政府的投入来说,还是十分有限的。只有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强化省级统筹,同时建立学费随学籍走的机制,才可破题。

 

其三,择校在一些地方已经形成利益链,而政府部门也是利益链的一环。一方面,可以通过收取择校费,减少政府对学校的投入,虽然国家已经明确取消择校费,但一些学校,在当地政府部门的默许之下,照收不误,只是换了一个名号,诸如“捐资助学费”,而且,为了让这一收费合法化,教育部门还和学校配合,由学校通知家长将费用交到教育部门,此后教育部门再和学校分成,这实质是巧立名目的乱收费。另一方面,教育不均衡,在教育主管部门和优质学校那里,就有了重要的可以与其他部门、有权有势者交换的“资源”,试想,如果学校办学质量差不多,没有了择校热,谁还去找教育部门和学校?每年升学季,教育部门和一些名牌、重点学校都被“条子”包围,这就可见择校背后的利益格局,政府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方面缺乏内在动力。

 

教育部长袁贵仁指出,“教育改革既涉及体制机制,也涉及思想观念,还涉及人们的切身利益,有些方面的认识还不尽一致。一些重大改革有了宏观层面的决策部署,但配套的政策措施有待进一步跟进。各地各校改革的热情很高,但面临的深层次问题单靠地方或者一个部门很难突破。”在笔者看来,在切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缓解“择校热”方面,要以系统改革思路,破解困惑义务教育均衡的各种难题。

 

首先,应探索建立国家和地方教育拨款委员会。我国教育投入不足、教育投入方式存在缺陷,一个重要原因是,教育投入由政府部门主导,投多少、怎么投,往往由政府部门说了算。而在发达国家,为保障教育投入,并让教育投入用到发展教育的实处,往往有国家教育拨款委员会和地方教育拨款委员会,制订教育拨款预算,并监督政府按预算履行投入责任。

 

其次,应深入推行教育去行政化改革,建立中小学民主管理制度。在基础教育领域,乱收费、乱办班的现象没有得到有效遏制,主要在于受教育者权利被漠视,受教育者(及家长)无法参与学校的管理、监督和评价。如果能在中小学推进民主管理,建立独立运行的家长委员会,那么,诸如违规收取择校费、捐资助学费等侵犯学生权益的规定,是很难出台的。

 

再次,应加大教育问责力度。依照《义务教育法》,不安排义务教育均衡经费、不履行义务教育均衡责任的地方政府负责人,是要追究责任的,但是,近年来却鲜见问责。问题出在问责机制上,是由上级问责下级。要让政府责任落地,需改变问责方式,对于不执行《义务教育法》的地方政府,应由人大机构问责,人大应发挥对地方政府进行资询、监督的作用。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