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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港校与内地高校同时招生

(2011-07-05 07:3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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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今年高考,北京三名女生以676分的相同成绩(不含加分),并列文科第一名。7月1日,香港大学中国事务处工作人员证实,目前港大已收到三名文科状元发回的“录取通知书回执”,三名学生已缴纳预留费。据介绍,被港校录取并经本人确认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内地高校录取。港校录取截止日期为7月7日,而北京高校录取工作将在7月7日启动。(新京报7月2日)

 

状元放弃内地高校选择港校,已经不是新闻。对于这则新闻,笔者想说的是,把港校自主招生录取放在内地高校提前批之前进行,被港校录取之后并确认之后,就不能再参加内地高校的录取,并不是一个好的做法。从扩大考生选择权,增强高校的竞争出发,有必要重启2007年之前的港校和内地高校同时招生,内地考生可同时获得港校和内地高校录取通知书的制度。

 

对于内地考生可以同时获得港校和内地高校录取通知书,普遍存在一种看法是,这可能导致内地高等教育资源闲置——如果被内地高校录取,却放弃去选择港校,内地高校当年的招生计划就难满额——因此,从2007年起,教育部门出台政策,要求港校的自主招生须在内地招生之前完成。这就避免了考生同时获得港校和内地高校录取通知书的可能。

 

然而,高等教育资源闲置问题,并不是问题的关键。我国教育部门之所以要求港校在内地招生前完成招生,从根本上说,是为了限制内地高校和港校间的竞争。如果一名考生可以同时获得港校和内地高校录取通知书,必然会根据内地高校和港校的教育质量、教育服务做出选择。这种选择,势必会影响到内地大学的评价。早在2006年,由于内地有多名状元放弃北大和清华,投奔到港校,就引出了港校内地招生将北大“打为二流”的议论。

 

高等教育要提高质量,建立市场竞争机制是必然之路。我国内地大学近年来普遍存在人才培养质量下降、学生权益被漠视的问题,与没有这一竞争机制相关。从早年内地高校和港校的招生竞争看,北大清华为应对竞争,纷纷提高了奖学金比例和额度,这就是竞争的结果。而大学自主招生,让每个考生同时拿到多张录取通知书再做选择,是这一竞争机制的基础。

 

客观而言,当前在内地高校间建立考生可同时获得多张大学录取通知书的机制,还有诸多现实条件的限制,比如整个社会教育观和人才观的转变、内地大学的学校管理制度改革等等。而如果允许考生可同时获得港校(以及台湾地区高校、澳门地区高校)和内地高校的录取通知书,则没有这些条件的限制,而且从操作层面看毫无难度。这样一来,港校的自主招生,就可以起到对内地教育发展的促进作用。

 

依照我国去年颁布的《教育规划纲要》,建立“多次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招生考试体系是高考改革的长远目标,而推进这样的改革,让港校和内地高校间竞争,可谓十分现实的“捷径”,期望我国有关部门对此慎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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