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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跨省异地高考,必须率先推行省内异地借考

(2011-06-10 05:3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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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在今年福建的高考大军中,有这样一支342人的特殊考生群体他们户籍在福建省内甲地,但本人却就读于省内乙地。今年高考期间,这342人不用舟车劳顿地赶回户籍地,而可以直接在乙地参加高考。这就是今年福建省高招新政中引人关注的一项省内户籍的考生可在学籍地高考。(人民日报6月10日)

 

福建省今年推出的省内户籍的考生可在学籍地高考的新政策,给省内考生以异地参加高考的方便,值得肯定。但是,从全国范围内来看,像福建这样的做法早已有之。

 

事实上,早在多年前,一些省市,比如河南,就已经对省内“借考”有所放开,而且,2009年,教育部在当年的招生规定中,还专门对“借考”做出规定:“在两地试卷相同的前提下,由考生向工作或学习单位所在地及户籍所在地的省级招办提出申请并经同意后,可在考生工作或学习所在地的省(区、市)办理借考手续,参加考试。考生答卷的评阅及录取事宜由其户籍所在地省级招办处理。”

 

按说,一省之内的高考考题完全相同,省内招生通常是全省统一投档、录取(只有少数地区把计划细分到地级市,而就是如此,也可把考生的档案按原籍投递),因此,省内异地借考操作难度并不大。可为何却迟迟未在全国各地推行呢?大致有两方面原因。

 

其一,教育部的规定中,有“由考生向工作或学习单位所在地及户籍所在地的省级招办提出申请并经同意后”的条款,这给了各地政府部门自由裁量的空间,由于这并非一个强制实行的规定,所以,一些省市就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不实行异地借考。

 

其二,实行省内借考,对政府部门来说只是举手之劳,就能体现对考生的人文关怀,但一些省市却不愿意,主要在于不想给自己添麻烦,于是还是按照户籍属地原则操作高考报名、组考。

 

去年7月颁布的我国《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提到,要“制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这是相比“省内异地借考”难度更大的“跨省异地高考”,考生面临考卷不同、各地录取机会不同等现实难题。在笔者看来,要探索“跨省异地高考”,必须首先解决好“省内异地借考”,如果省内异地借考这一难度颇小的措施都难以推行,就难以指望跨省异地高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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