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理解家政服务也视同基层工作经历
(2010-11-06 06: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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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基层工作经历”,曾让众多毕业生在报考公务员时卡了壳。不过,“基层工作经历”今后又多了条 “出路”。刚刚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高校毕业生从事家庭服务业的,在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工作岗位时可按有关规定视同基层工作经历。”大学生做家政,首次被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东方今报 11月5日)
这一争议,其实涉及两方面问题。其一,报考公务员的基层工作经历要求,是根据具体岗位提出与岗位职责相对应的基层经历要求,还是不管岗位职责如何,只要有基层经历即可?举例来说,教育部门招聘公务员,所提要求是需应聘者在农村中小学任教,还是只要有基层工作经历,诸如在厂矿工作也可。在笔者看来,既然提出基层工作经历要求,是为了让应聘者更胜任岗位要求,那么,基层工作经历不应该泛化,而需与岗位职责有一定的关联。如是,家政服务的经历,被旅游管理、公共服务等部门的公务员招聘视同为基层经历,也就可被接受。由于在公务员招录中,还有面试考察,面试官在面试中不会不涉及具体家政经历,那些“冒充”有家政经历者,或可获得笔试机会,但却难以通过面试。
其二,怎么理解家政服务?虽然我国社会家政服务业,经过20年的时间,已取得长足发展,早在上个世纪末,就有高校开设出大专层次的家政专业,2003年,第一个家政学本科专业也随之开出,但总体来说,对于家政服务,还存有不解与歧视。很多人认为家政服务仍旧上不了台面,这导致大学毕业生不愿意选择家政行业创业(而紧盯所谓的高新技术行业),也阻碍了家政业的发展。可以说,认为家政服务不能算基层经历的观点,是这种认识的延续。事实上,家政的性质与出版服务、金融服务、教育服务、法律服务等并没有两样,都在共同提高社会文明。
如此看来,上述争议的存在,对于完善公务员报考的基层工作经历要求,以及重新认识家政服务的价值,是有一定裨益的。一方面,公务员报考的要求,不能任意解释,更不能将能获得报考公务员的认可或优惠条件,作为某一职业吸引人才的砝码;另一方面,在高等教育大众化时代,培养大学生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要让大学生到各行各行,以提高这些行业的服务与发展水平,因此,社会要转变传统的就业观念,同时,这些行业要以职业本身的吸引力去吸引大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