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真想进行教改吗?
(2009-09-29 05:5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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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我一直在不同场合,“鼓吹”高校实行真正意义的自主招生,包括给学校招生自主权,学生教育选择权,同时推进高校“教育为本”的管理制度改革。对此,经常有人发问:“真自主招生行得通么?”
这个问题,换个角度,可以变为“我们真想进行教改吗?”
不难理解大家的忧虑,如果高校扩大自主招生,但是却不进行相应的管理制度改革,以扩大真正意义的自主招生为名,行假自主招生之实,受教育者的平等受教育权必然受损。其实,政府不放权,却进行“改革”,最终使“改革”变为对受教育者的折腾的事,一再上演,以至于让大家对政府教育管理部门是否愿意放弃手中的权力,已经没有多大信心。更对不放权之下的教育改革,抱有戒心。
从利益角度说,政府职能部门当然不会主动放弃直接管理大学、评价大学的种种好处:官员可以去大学当领导、成为“学者”;可以通过评估、评审、审批,将手中权力变现;可以到大学去视察,享受六七个校长接待的良好感觉;甚至可以一个电话,搞定某个学生的录取……有大学校长就曾说,一些机关的小公务员,手中有小小的权力,就可对大学老教授指手画脚。谁愿意失去这么美好的权力,把权力交给学校呢?
这才有舆论对本科教学评估的追踪报道,说这种泛滥的评估,导致严重的弄虚作假、形式主义,不利于教育的发展,在舆论的监督下,教育部门虽然没有宣布取消教学评估,但也表示要改变评估的方式;这才有舆论对高考违规加分的曝光,在接连不断的加分丑闻面前,教育部的明确表态是,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同样,虽然依法治教的现实不容乐观,但是,新《义务教育法》在2006年9月1日实施,还是将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取消重点班、重点校,纳入法制法轨道,随着法律的实施,城乡义务教育已经实行免交学杂费,择校费、借读费也相继被取消。另外,为了加大教育执法力度,呼吁由人大问责政府不履行教育法律责任的声音,从未停息。
要求政府管理部门放权的道路是漫长的,而包括提出改革建议本身,也是一种民间力量与政府部门利益博弈的过程。一直以来,我一直主张,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的制订,不能仅由政府部门主导,而应该由多方力量参与,民间的改革方案,同样应该进入决策视野与程序。
而从教育发展的基本规律求看,当教育与社会发展的矛盾加剧,比如大学毕业生就业十分困难、人才培养质量严重下降、整个国家的人力资源不具备竞争力(影响社会、经济、文化的持续发展),政府部门不放弃部门利益也不行,即便高校不要求政府放权,而甘愿成为有行政级别的一个“政府部门”(实际情况是,近年来高校一直在不懈地争取更大办学自主权),社会的发展也会迫使政府部门转变管理教育的思维,以摆脱人才培养质量低下、国家创造性活力缺失的困境。毕竟,追求社会的全面进步,也是政府部门举办教育的目标之一。
事实上,从国家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广泛征求教改意见这一举措本身,我们也可看到政府部门已经意识到教改的迫切性,我们更期望这种迫切性,能启动“放权”改革的思维。只有如此,才能有真正意义的教改。如若我们事先就认定政府管理部门无论如何也不放权,那么,关注教改,还有什么意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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