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灾,是否唤醒生命教育
(2009-05-12 07: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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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在汶川大地震发生不到1个月之内,有专家就呼吁震灾应该进入教材,以此推进生命教育,我还为此专门写过一篇文章《震灾怎样进教材》,现在汶川大地震一周年之际,再来审视当初提出的众多教育建议的落实情况,可以看到我们是否真正从那场举世震惊的震灾中,吸取了教训,得到了教育。
 
根据我的有限观察,全国各大中小学,都以震灾作为题材,进行了教育活动,比如,主题班团会,悼念遇难者,地震应急知识学习,从这个意义讲,震灾已经进入课堂,进入教学。但,不容回避的是,所有的与震灾有关的教育,都存在形式远大于内容的问题,包括教育部门在去年9月1日统一组织的全国中小学同上开学第一课,接受生命教育。有关调查显示,在2亿多中小学生中,当天真正收看生命教育电视课的,只有很少部分。
 
这还不是最重要的问题,因为即便所有学生都共同收看电视教学,也无法推论教育就深入人心。在中小学教育中重视生命教育,根本在于教育理念的转变,简单地说,这种教育,要培育受教育者的生命意识,强调受教育者的个体尊严,在这一基础上,再教给受教育者的生存技能和逃生知识。可是,我们发现,对受教育者的生命教育,教育形式为传统的灌输,教育内容也停留在技能和知识层面,却难以深入到意识和理念层面。每每大中小学举行应急疏散演习,人们都有这样的感慨:为什么大家无法严肃,把演习当作儿戏,嘻嘻哈哈。
 
这是长期来应试教育将所有教育都知识化、技能化的继续,而推行生命教育,必须打破应试框架,突出对受教育者的生活教育以及公民教育。生命教育其实就是生活教育,其包括两层意思,一是学生在安全的生活环境中接受教育,不能在安全隐患四伏的环境中提心吊胆,二是教育学生安全的生活,珍惜生命,尊重生命,这涵盖了责任教育、感恩教育、生存技能教育等丰富的内容。生命教育也是公民教育,其也包含两层意思,一是明白个体、社会、政府之间的关系,在履行个体的责任同时,懂得捍卫自己的权利;二是教给学生公民道德规范和公民法律规范,用以处理灾难发生时,各种救助与互助问题。
 
而这两面的教育,恰恰是现今教育所十分缺乏的,对于前者,校舍的安全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并不乐观,如果一所学校高谈生命教育,却让学生在危房中上课,不配备必需的安全设备,让学生不安全的生活,怎可能承受生命教育之重呢?如果社会存在诸多伤害未成年的违法犯罪事件(贵州州习水县干部嫖宿幼女案是其中的典型案例),中小学生的安全感,又从哪里获取?对于后者,个体的权利与责任界限很不清晰,依旧模糊,而这导致了去年大地震之后,诸多围绕公民权利的争议,包括“范跑跑”事件,以及“大师”的“含泪劝告”和作协副主席的“纵做鬼,也幸福”,还有企业家慈善捐赠门,虽然当初的讨论众多,但是,有多少讨论促进了公民意识的增强呢?
 
客观上说,在现有教育环境之下,所能推行的生命教育,也只能是灌输知识点和掌握一定应急技能,而且,接连不断传来的各种新闻,比如某中学,要求学生上课时不准如厕;某职业技术学校老师,要求全班学生下跪,而学生也应声整体的跪下;某初中要求女生在寒风中穿着短裙迎接领导等等,表明在我们的教育中,每个受教育者个体并没有得到尊重,如此教育环境之中的受教育者,会有怎样的生命意识和生命尊严感呢?所以,我们揪心地发现,大中小学生自杀现象日益增多,前不久甚至出现了4名重庆小学生集体自杀事件。
 
面对震灾,教育应该有所改变。但教育的改变,不是增加一节课、一场活动,而是系统反思现在的教育,能否真正培养合格的公民,这些公民,有平等而顽强的生命意识,有基本的道德责任和法律责任,有面对危机自救和救助他人的精神。事实上,即便没有震灾,这也应该是教育需要思考的话题,应该做出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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