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应有合理的学生退出与淘汰机制
(2009-02-18 08:4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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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16日下午3点多,北京工业大学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21岁的男大学生小李突然闯入环化楼3层教务科办公室。小李用刀扎伤教务科科长徐老师,随后从一处过街天桥跳下。经抢救,两名伤者均无生命危险。小李说,他因成绩不好,被学校勒令退学才萌生歹意。(京华时报2月17日)
对于这起校园惨案,有人认为,当前大学生缺乏责任意识,明明是自己不认真学习,造成退学的结局,却不愿意直面现实,反过来怀恨老师;还有人分析,当前大学生的心理太脆弱,承受不了挫折,容易走极端,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责任教育与挫折教育。
就事而事论,以上的分析,确实针对某些学生的现实,可是,在笔者看来,大学没有自由转学制度,没有合理的学生退出与淘汰机制,同样是有的大学生无法“正确”面对退学的重要原因。
不妨站在小李角度看。他已经读到大三,被勒令退学的他,可以获得学校的肄业证书,如果他想继续读大学,等待他的道路有二,一是参加高复班,重新报名高考,如果考上的是其他学校,他在原来这所学校所学的“学分”,可能不被承认,就是重上原来这所大学,很多课程可能都要重修,这基本意味着过去三年的青春白白荒废;二是参加自考,通过自学考试,接受高等教育,但所有人都知道,自考与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的“地位”有着天壤之别。除了读书,小李的人生路,当然还可选择就业和出国。但是,一张肄业证书,能有助于小李就业吗?或者说,在就业中,小李最多可能以高中毕业生身份求职,却不愿意出示肄业证书,至于出国,对于普通家庭来说,哪有那么容易。
可以想见,一纸勒令退学通知,让小李的人生路迷失了方向。但是,如果大学有自由转学制度,小李的未来之路,就不可能如此迷茫。首先,一名学生如果不适合一所学校的教学要求,他可主动申请转到其他适合自己的学校求学,学习不适应的情形可尽量避免;其次,当一名学生没有达到一所学校的学业要求面临被淘汰时,被淘汰出局的学生同样可以申请转到另一所学校开始学业,原来修学的学分可以继续得到承认,并不需要重回高中参加高考;再次,自由转学制度构建了学校间的平等竞争关系,学校不存在层次、等级高低之分。在美国,先在社区学校读书,然后申请进入名牌大学求学;或者先在名牌大学求学,感觉不适应再申请转到社区学院,十分普遍。自由转学制度,充分保护了学生的受教育权利以及选择教育的权利。
在我国集中高考制度中,学校被分为不同批次,按考生考分依次投档、录取,这就人为地制造了学校的等级之别,以及录取分数之差,也就制约了学校间的自由转学,不用说从低一级学校转到高一级学校几乎不可能,就是同级学校转学,也是小概率事件。这种“一个萝卜一个坑”的大学学籍计划管理模式,弱化了大学的竞争,也由于学生“退出”、“淘汰”机制不健全,让学校难以严格执行质量标准,淘汰不合格学生,而学生无论是不满学校、还是被学校不满,除了这所学校,别无选择。
近年来,围绕退学,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和家长表达对大学的不满,随着高等教育走向大众化,再沿袭以前的管理模式,已经不合时宜。我国的高等教育,有必要努力建立市场竞争机制,探索自主招生制度和大学生自由转学制度,通过招生和培养中学校和学生间充分的双向选择,既提高高等教育的竞争,又促进学生发展自己的个性和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