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教育当“就业蓄水池”的做法当谨慎
(2008-12-03 08: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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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和高校毕业生就业产生的不利影响,教育部与有关部门日前出台四项措施,积极应对2009年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压力。(人民日报12月2日)
分析这四项措施,其中有三项——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达到年限国家代还学费;部队提前进校预征士兵,升本科考研究生可加分;扩大农村教师特岗计划,招3万毕业生西部任教——是在过去政策基础上的延续,谈不上新措施。而另一项“增加紧缺学科硕士招生,扩大第二学士学位规模”,却是往年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时所不曾提及的。
虽然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对此解释,在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中,增加的是工学等相对紧缺学科和生源较好学科专业,以及现有专业学位招收全日制研究生的规模,而且注重更加贴近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更加突出应用型人才培养,但是,笔者认为,扩大硕士和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规模,以此作为人才的“蓄水池”,应当谨慎。
记得1999年高等教育大扩招时,缓解当时的就业压力,发挥高等教育的“就业蓄水池”作用,也是扩招的一大理由。道理很简单,高等教育扩招100万,这100万适龄青年就将推迟就业3—4年。客观上说,这确实可以一定程度缓解当时社会的就业压力,但是,3-4年之后,这100万青年照样面临就业的问题,而且,他们拥有的“身份”是大学毕业生,由于这3-4年对教育的精力与财力投入,他们对就业有更高的期望。事实上,在2002年首批扩招的大学生(专科生)就业时,我国大学生就业的困境开始出现,到今年,当期无法就业的大学毕业生已经超过150万。
决策是否扩招,必须分析两方面因素,一是按照高等教育自身发展的规律,分析教育机构是否有条件,包括师资条件、校舍条件、实验室条件,给所有学生高质量的教育,如果扩大规模以牺牲学生的培养质量为代价,这既是对受教育者的不负责,也是对教育长远发展的伤害;二是按照经济发展形势和产业发展趋势,预测社会的有效人才需求,并基于这样的需求,确定教育发展的结构和规模,由此确定哪些层次的高等教育扩招、扩招多少,哪些层次的高等教育不扩招,维持原有规模。每个学校的具体扩招,则是在政府发展教育的宏观政策之下,学校的自主办学行为,根据政策的导向、学校的办学定位、人才培养质量,进行办学规模的调整。
今年10月间,在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曾表示,1999年决定的全国高校大规模扩招(扩招了48%)太急促,引发另一些问题接踵而来,包括:扩大规模的辅助性政策和措施跟不上,学校教学和生活条件的约束成为高校稳定问题的新因素;一些学校由于扩招造成学校升格或教学条件下降而导致教学质量的滑坡;造成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困境等。虽然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紧接着表示,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根本没说过扩招太急促导致就业难等话题,有关报道严重失实,是“个别媒体曲解了该负责人的谈话内容,并作了渲染和歪曲报道。”但在民间舆论看来,教育部其实应该认识到扩招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并进行反思,这有力于教育决策的民主与教育的健康发展。
眼下的事实表明,历史在进行惊人的重复,同时也提供了一个“证据”,表明教育部门并没有对以前的扩招进行过反思:今天扩大硕士招生规模的决策,其应对就业困难的理由,与10年前何其相似,对高等教育的发展规律的尊重,被扩招的经济效应(所谓拉动内需)、社会效应(所谓缓解就业)所淹没。笔者相信,应对金融危机下的大学生就业困境,教育部决定适当扩大硕士招生规模,很能打动人心,但是,既往的扩招教训,在这样的决策中并没有得以汲取。一方面,在制订宏观教育发展政策时,没有民主决策程序,仍旧是由政府部门制订计划,各高校落实执行;另一方面,各高校如何调整招生规模,不是学校自主决策,不是根据自己的办学条件、人才培养定位、社会对学校所培养人才的评价自主确定招生培养规模。如此决策,其结果可能是“困境复困境”:这些扩招的学生,可能暂时不用考虑当下的就业问题,但他们能在大学里接受怎样的教育,以及几年之后毕业的就业出路如何,很令人忧虑。
在笔者看来,这种惊人的重复有其必然。首先,教育决策的民主程序并没有确立,仍旧由政府部门所主导;其次,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没有落实。这两方面问题,直接影响我国高等教育健康发展和人才培养质量。用扩招缓冲当前就业压力,只是权益之计,建立教育发展的民主决策机制,切实落实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从根本上提高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大学生就业能力,才是长远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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