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不必回避学生伤害事故
(2008-10-16 06:2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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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据媒体报道,10月10日下午,上海市奉贤中学校内发生了一起命案。一名19岁的高三学生小何(化名)在洗手间内用水果刀向同班同学韦韦(化名)身上连刺6刀,韦韦随后被送到奉贤区中心医院抢救,但由于伤势过重,当晚12时许死亡。
笔者由此查阅了该校网站,发现在网站中,没有见到与此相关的任何消息,最新的一条消息更新于10月12日,内容是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八个倡导、八个反对”。再看网站中的“心理卫生”、“自主管理”、“家社教育”三个栏目,最新的内容分别是3月13日更新的心理辅导教师简介、心理辅导教师工作制度、心理辅导工作服务设施、奉贤中学“心语”心理社团、奉贤中学“心语”心理社团、加强校本课程建设
虽然由此并不能反映该校是否在学校中针对这一事件,有所“教育安排”——报道只是提及中学教导主任及韦韦的班主任代表学校送上了花圈,校方及小何的家人都往韦韦家中送过慰问金,校内的教学秩序已恢复正常——在笔者的理解中,学校完全没必要回避校内发生的伤害事故,而应该通过各种形式,组织开展教育活动,包括利用网络平台发布信息,让学生自发在网络空间中表达对同窗的情怀,并展开讨论,由此引起师生对人格培养、心理健康的高度重视,并增强生命意识。
诚然,校园极端伤害事故,是大家不愿意看到的。某些时候,这也被认为是“很不光彩”的事件。但是,平心而论,一所学校发生极端伤害事故,并不能由此否认这所学校所开展的各项教育,因为事故的发生有诸多偶然性,而且个中原因十分复杂,涉及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因素、学生个体等诸多方面。而直面校园伤害事故,包括由此梳理学校的心理教育、人格教育有无疏漏,引导学生认识生命意义、重视心理健康,与家庭一起形成教育合力,无疑是十分重要,这不但可以避免学生和家长的各种猜测、不安情绪,而且对今后类似事件的发生有积极防范作用。
但令人遗憾的是,无论是中小学还是大学,近年来对校园伤害事故均讳莫如深,在校内一般采取避而不谈的态度。去年4月,美国弗吉尼亚理工大学发生严重枪击事件,学校在停课的一周里,举办了多场悼念活动。而且令人意外的是,凶手赵承熙和32名遇难者一起被列为悼念的对象。据媒体报道,在学校举行的遇难者悼念仪式上,放飞的气球是33个,敲响的丧钟是33声,其中包括32名遇难者和自杀的枪手赵承熙。从中可以看到国外大学对校园伤害事故的基本态度。这种态度或值得我们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