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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长跑”极有可能半途而废

(2008-10-06 14:5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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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由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联合开展的“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将于10月26日正式启动。冬季长跑总里程以60公里为基数,象征新中国成立60周年。小学生为120公里,初中生为180公里,高中生、高校学生为240公里。要完成这个任务,学生每天长跑距离(参考)基数为:小学生1000米,初中生1500米,高中生、高校学生2000米。(成都商报10月4日)

 

教育部等部门从学生身体健康考虑,组织学生“阳光长跑”,用意自然很好,可是,让亿万学生全部长跑起来,却存在以下问题。

 

其一,标准是否科学?冬季长跑,毕竟是一项体育运动,开展体育运动,必须尊重体育规律。而这条消息显示,冬季长跑总里程要以60公里为基数,“象征新中国成立60周年”,很显然,这是缺乏科学依据的——这样的“象征”,也使大家对为何要开展长跑的意义很是怀疑。如果换成新中国成立80周年,难道要以80公里为基数?在4个月里,让小学生跑160公里,初中生跑240公里,高中生、大学生跑320公里?

 

就以60公里为基数的长跑要求来看,小学生、初中生要完成任务,不管年级、不论性别,每天得跑1000米或1500米,相当于正规运动场2.5圈以及近4圈,高中生则要完成5圈,这个距离对于不少学生来说,可能很成问题。到头来,这1000米、1500米,也只不过具有象征意义。轰轰烈烈开场,黯然收尾。

 

其二,是否因材施教?开展体育教学,同样应因材施教,不能一刀切,应给学生多元选择,长跑只是其中一项。就提高体质、锻炼耐力而言,游泳、篮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等等运动,不也具有同样的效果吗?为何一定要让学生选择长跑,而不选择游泳或者其他项目呢?

 

让学生们选择自己感兴趣的体育项目,才能激发他们运动的积极性。国外的学校体育教育,常常以俱乐部的方式,让学生自由选择参加各种俱乐部的活动。事实上,就个体的身体情况看,也并不是每个人都适合采取长跑的方式来进行锻炼。

 

其三,是否有现实操作性?中小学开展阳光长跑,有足够的条件吗?有关部门也许还记得,三年前的那个冬天,山西沁源县第二中学初三学生,在学校门口的公路上跑步晨练时所遭遇的惨祸。虽然我们不能因噎废食,但是,三年过去,农村地区、中西部地区,以至发达地区城市的中小学的体育设施得到改善了吗?他们有安心长跑的地方吗?如果体育锻炼场所没有得到解决,而下达这样的任务,不由让人担忧这些学生的处境——他们能以阳光的心情在不安全的道路上跑步吗?

 

而就现在城市中小学校的运动场所来说,一般只有200米一圈的运动场,如果这所学校要在校内组织1000名学生的长跑,以一个学生每天跑1500米计(约需五分钟),每次让50名学生同时跑——这样的跑道已经拥挤不堪,无法计算每个学生具体的路程——这该是多大的组织工作量啊。毫无疑问,诸多学校将不堪重负,极有可能半途而废。

 

其四,是否尊重学校的自主办学权?严格地说,在满足国家教育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如何开展对学生的体育教学,完全属于学校的办学自主权,政府部门没有权力发布通知,要求全国各个学校均按一个模式培养学生,这已被认为是学校千校一面,学生缺乏个性的重要原因。而且,教育主管部门也多次指出这种办学对教育发展的危害,难道有关部门还没从中吸取教训?

 

要发展我国的学校体育教育,真正让受教育者在教育活动中受益,健康成长,笔者认为,必须让政府部门回归本位,依法履行对教育的投入责任,重视对学校体育的投入,对教育部门、体育部门来说,最到位的职责,不是布置长跑任务——这样的任务谁都能布置——而是履行公共教育、公共体育的投入责任,确保学校拥有安全达标的体育锻炼设施,足够的体育运动场所。同时要赋予学校办学自主权,让教育回归教育,用科学精神、正确的教育理念,组织教育教学活动。当学校的体育设施完善了,学校能自主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社会还担忧学生们不能运动起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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