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真的无法自主办学?
(2008-09-25 10: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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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按《高等教育法》的要求,当然应该赋予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但是,你们想过没有,真让高校自主办学,高校会如何?”最近,一教育部门的官员对我分析了高校自主办学的形式,他说,让高校自主办学是过去多年来教育主管部门每每谈其依法治教,都会提出的观点。但是,赋予高校办学自主权,却同时面临诸多阻力。
至少有三方面的疑虑。
其一,如何保证高等教育的办学地位?“政府部门直接办大学,是提高高校的办学地位,不但学校有对应的行政级别,增加了在各种场合发言的机会,而且也体现了国家对高等教育的重视,而一旦不由政府部门直接办大学,学校没有一定的行政级别,在政府中没人说话,高等教育的地位,将难以保证。”
其二,如何保证高校的人才培养质量?“政府部门直接办学,可以保证人才培养质量,而高校自主办学,从目前情况看,很难保证人才培养质量,不让高校自主办学,是对受教育者负责!”
其三,如何保证高校的资金合理运用?“在政府这么严格的管理下,高校依然存在各种乱用钱问题,如果高校自主办学,资金的管理有可能更加混乱,国家投入学校的资金,使用效率可能更低。”
以上这些疑虑,由教育部门官员,告诉高校校领导,再由高校校领导告诉教师、学生,几乎形成了一个“共识”,教育主管部门直接参与办大学,是眼下最好的保证大学办学地位、教育质量、资金合理利用的方式。实际的情况真如此吗?
大学的办学地位,不应该由行政级别确定,而应该由大学的属性以及大学对社会的贡献确定。在教育主管部门以及学校领导看来,高校的行政级别,提高了高校的地位,但在社会评价中,几乎很少用行政级别来看大学,而只会用这所学校培养的人才,其对社会作出的贡献,来评价学校存在的价值。美国的哈佛、耶鲁,不过是私立大学,没有任何级别,可谁否定其地位?
靠行政级别来确立学校的地位,这不是教育的幸事,而只是教育的悲哀。它表明,教育自身的价值,无法得到认同,而只有依附于行政体制,才能有其自身的价值——国内高等教育,评价学校的办学地位,目前沿用两种标准,一种标准是学校领导的级别,分副部长级、局级、副局级以及没有级;一种标准是学校位列何种“建设工程”,是985、211,还是其他——如果这种观念,不从根本上转变,于国家、民族、社会有着重要意义的教育,将会被严重异化。
大学的办学质量,要靠统一要求来保证,这是传统计划体制下的家长式管理思维。按照这种思维,我国教育部门要求所有学校,必须参加集中统一录取,以共同的分数标准,选拔学生;按照这种思维,我国教育部门要求所有学校,必须根据规定,开设相应的课程,由此使所有学生的必修课比例高达80%……这种教育管理的直接结果是,学生失去学习的兴趣,而大学在缺乏竞争中,失去办学的活力。
高等教育发展的实践证明,统一的行政要求,难以“命令”高等学校办成怎样的水平,培养出怎样质量的人才,而只有面向市场,展开竞争的高等教育,才能按照教育的规律,培养真正有竞争力的人才。教育部门与其不断发文件,要求高校重视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搞评估,推着高校按自己的命令一步步走,不断“创新”教育模式,在学校里推进类似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等人才培养计划,还不如设计一种竞争机制,让高校展开竞争。
对于资金的管理与使用,问题是,现行的高校资金管理方式,真严格吗?其“严格”的表象大致有两方面:一是每笔款都由政府管理部门拨付,都有明确的项目;二是在使用每笔钱时,政府给学校制订各种规定与要求,具体来说,包括用多少钱买设备,用多少钱支付管理费、劳务费,都有明确要求。但是,这种自上而下的资金管理方式,一方面,由于资金使用体现长官意志,决策缺乏民主程序,因此,难以保证其用到应该用的地方,近年来一些高校出现财务丑闻,均与“一把手”说了算的资金使用制度有关;另一方面,虽有严格的规定,却因为资金的管理,不透明与公开,而且只追求资金按规定(这种规定本身也存在问题)使用,而不管资金使用的实际效果,本质上助长了乱用钱问题。
要从根本上解决高校乱用钱问题,恰恰在于用自主办学方式,促使高校珍惜办学资金、用好办学资金,建立透明的资金管理与使用制度。把每笔钱都用到办学需要的地方,而且要让师生知道这每笔钱是怎么用的。
对高等学校自主办学的疑虑,从根本上说,是权力意识下的教育观念错位。实现高等学校自主办学,既是落实《高等教育法》的需要,也是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真正提高我国高等教育办学质量的需要。如果摆脱权力思维,按教育思维分析高校自主办学,以上的疑虑都会自然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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