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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之差的公平与不公平

(2008-06-30 06: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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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这几天,不断接到考生和家长的电话,询问高考志愿填报和高考录取——随着各地高考分数与录取控制线的公布,考后填志愿的地方,考生们开始根据考分填报志愿,考前填志愿的考生和家长开始对照录取控制线,看是否有希望进入自己填报的高校。

 

有三个考生给我留下的印象十分深刻。一个是江苏地区的考生,这次高考,特征分为329分,附加分为36分,投挡分365分,位列江苏考生前4万名,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为A+A+,根据江苏的录取规则,以特征分划分批次控制线,以投挡分作为投挡的依据,在报考具体批次、具体学校时看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其中一本高校最低要求为BB。虽然这名考生的投挡分完全可以报考往年江苏一本中的中下层次高校,而且,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很高,但是由于他的特征分比江苏划出的一本控制线330分,刚好低一分,因此,他几乎很难报考一本院校,只有等一本院校征求平行志愿之后降分录取。

 

另一个也是江苏地区的考生,特征分考了373分,附加分为34分,投挡分为407分, 排名江苏1894,可是其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为1A1C。虽然这个学生的特征分高出一本控制线43分,而且投挡分排名很高,但是“1C”使这个学生上一个普通的二本高校也很难。

 

还有一个是上海地区的考生,这次高考,理科考了466分,比理科一本控制线低一分,此前,这名考生参加了一所高校的自主招生,获得了自主招生A档(即达到一本线即可录取)的资格,可是在高考中,由于数学发挥很不理想,却比一本线低一分,失去了被这所学校自主招生的机会,也失去了上海本地一本高校录取的可能。

 

“一分之差”不能被录取,这在每年的高考中都会发生,这一分之差,代表了高考制度的“公平”——低一分也不能录取!但同时,也是很多考生和家长的心头之痛,这一分对于他们来说,命运可能由此改变。而“一个级别之差”把考生档在高校大门之外,相对来说,却是新鲜事物。

 

之所以以上这三名学生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原因在于,今年这两个地区的高考,在全国范围内很有代表性。江苏地区今年的高考,在两年前推出方案时,即引起广泛关注,方案采取的“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综合素质评价”三位一体的录取方式,曾被某些人士认为是高考制度的重大改革,是尝试进行“多元录取”;而上海今年试行了平行志愿,投挡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方式,相对于传统志愿填报,很大程度降低了考生报考志愿的焦虑情绪,有利于考生填报学校,这种平行志愿填报方式,也是教育部积极推行的一种的高考录取方式。

 

通过以上三例,不难发现,江苏地区所谓的“多元录取”,在实际的操作中,仍旧是一元标准,即分数标准,高考语数外三门分数,如果达不到批次控制线,即便投挡分不低,也难以被这一批次的学校录取,一门选测的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对应为考试分数),达不到规定的等级要求,也就失去报考机会,事实上,以上“多元录取”,不过是将五门高考科目,分解为前三门,后两门,且各自设立门槛,前者为分数门槛,后者为等级门槛,两个门槛均过,才有报考资格,对于这样的规则,其结果是明显的,以促进素质教育为目的的改革实际上更进一步加强学生的应试倾向——一个偏科的学生,会因为一门科目考得低或者一个C,失去进入理想大学的机会,这比过去依据总分录取,更强调了全科综合发展,一分也不能低。以这样的录取规则,当年参加大学入学考试,文史、英语满分,数学零分的吴晗,以及数学只得15分的钱钟书,根本不可能上大学,更何况被清华大学录取了。

 

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的改革,在降低志愿焦虑同时,从根本上说,是进一步增进了考生分数与学校的对应关系,加大了分数在录取中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因为按批次集中录取的方式没有改变,线上线下考生的不同走向,也就依旧存在。此前,中国人民大学校长纪宝成曾公开反对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其理由就是这种方式更强调分数。

 

总体来说,我国的高考录取制度,在集中录取的框架内(除少数高校尝试自主招生之外),在向进一步朝强调分数高低、学科综合发展的方向发展,一要求学生不能偏科,二要求学生每门功课都拿高分,在这种导向下,我们看到,所谓的基础教育课改,都无法摆脱应试的影响,在素质教育的旗号下,大行应试教育之实,学生的负担越来越重。

 

一直以来,我们希望高考能打破“分数公平”的桎梏,从“分数公平”走向素质公平,实行真正意义的自主招生,即学生可以拿学业水平测试(类似于高考的成绩)、中学所修课程的成绩、参加社会服务的表现,去申请入学,大学可结合学业水平测试、中学所修课程成绩、参加社会服务表现,对申请者进行面试,并根据以上综合评价结果进行录取,摆脱分数以及某些单科的门槛限制,让学生的个性、兴趣能得到发展,但是,由于受社会对于教育公信力质疑的困扰,教育改革很难朝多元录取推进,而只在少数地区局部推行,本科层次内,目前有复旦、交大尝试进行自主选拔录取,以及68所高校进行5%自主招生,进行自主招生的高校,获得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能否被录取,还要受到高考分数的限制。

 

我们还可以看到,今年有一些地区,在把分数作为重要录取依据,强调学科成绩的高考录取制度中,为“淡化高考”,采取了把高考分数作为学生隐私,推进高考报名社会化,让高考成绩与高中脱钩等措施,可是,这些措施所能起到的效果,也不过是表面上的素质教育,实质上,追求高升学率,追求高分,是录取制度下,学校和学生迫不得已的唯一选择。

 

由此,我们期望,高考改革能在目前基础上,能真正朝“多元录取”迈进。具体而言,首先,在现在平行志愿基础上,能够将“一次投挡成功,一次录取”改为“多次投挡、多次录取”,即,一名考生的档案可以投到多所高校,可以同时获得多所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学生在拿到录取通知书时,再对学校作出选择,这扩大了学生的选择权;其次,对应于统一划线,应逐渐改为学校根据考生参加统一考试的情况,公布自己的申请线(以及申请等级要求),对于符合申请资格的学生,根据起统一考试成绩、中学学习成绩、大学综合评定,进行录取。以上录取,虽然会增大招生成本、拉长招生周期,但会减少学生“一分之差”、“一级之差”的焦虑,实现学生和学校的双向选择,对于基础教育改革以及人才培养来说,将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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