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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杂谈 |
教育部新闻发言人日前(25日)表示,教育部计划资助5至10种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大学生竞赛,激发大学生的兴趣和潜能,培养大学生的团队协作意识和创新精神。
由于笔者此前曾经了解过一些大学对待大学生赛事的态度,以及为了获得大学生竞赛的名次而采取的各种手段,对于教育部期望通过资助有影响力的赛事,培养大学生团队协作意识和创新精神的实际效果,难免有所怀疑。
从主观想法上看,如果能有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共同参与组织一些大学生竞赛,各个学校相关学科组织学生参与竞赛,这一过程,确实可以营造全国高校学生积极参与创新的氛围,但是,在实际的操作中,却因为每个学校对待竞赛的态度不同,而使效果大打折扣。
据笔者的调查,对于大学生竞赛,有的高校认为参与竞赛获得的成绩,是展示自身本科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因此,围绕竞赛,学校在竞赛开始前一两年时间,就在学生中选拔出一些“尖子”,进行针对竞赛的强化训练,把学生培养为竞赛高手,以便能获得竞赛的好名次。这种做法,显然与教育部门的主观期望,完全相反——教育部门的主观期望是,学生们积极参与创新活动,竞赛是展示他们创新能力的舞台,而现实的效果是,少部分学生被集中训练,更多学生并没有真正参与到科研创新活动中来,而且,这少部分学生由于集中训练,可能由此拉下其他课程的学习,尤其是人文课程的学习,产生严重的“偏科”发展。
另外,有的高校把学生参与竞赛活动获奖情况,与教师评优、职称晋升等紧密挂钩,这势必促使学科教师在教学活动中,将教学内容“竞赛化”,这同样与教育部门的期望背离——组织竞赛,是希望促进教学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动手能力的培养,但在现实中却成为组织教学活动,围绕竞赛而展开,培养学生竞赛所需的“能力”。竞赛与教学的关系发生了严重错位。
一位长期负责大学生竞赛组织的老教授曾经告诉我,他觉得举办大学生竞赛,确实有积极意义,但是,竞赛的组织形式、竞赛的内容必须改变,大学对待竞赛的态度也要转变。要将竞赛的组织形式、竞赛内容转变为大学不能准备也无法准备,比如,给参加设计竞赛的学生提供开放式的竞赛平台,不给具体题目,只给大致要求,最后检查设计的产品的个性特色以及性能优越,如果几千名学生做一个产品,本身就不具有创新意义,也容易让大家准备,甚至作弊。
转变竞赛的形式和竞赛的内容,相对容易,只要组织者的竞赛理念围绕展示学生的真实创新能力进行调整即可,但要转变学校对竞赛的态度,则必须有办学理念的调整。在当前的办学理念中,由于学校领导十分看重权威行政部门组织的竞赛成绩,加之行政性评估频繁,要让大学不走“锦标路线”将资源集中到少数学生身上也难。记得丘成桐先生曾批评国内的奥数热现象,他说,国外的孩子也有学奥数的,但那是真当兴趣来学,参加奥数培训班也完全是为了培养数学思维和兴趣,也有奥数竞赛,但明天考试,今天报名就行,而国内的孩子学奥数,则是为比赛成绩而学,从小学一年级起就有强化训练。现在奥数班在社会舆论的一致批评中被禁止,但却以其他“变种”形式粉墨登场。这其实也是由教育的“锦标主义”所致。同样的情形,还发生在大学对待学生艺术素质教育培养与一流艺术团队建设的关系上,不少学校在一流艺术团队建设上花足精力投足经费,以便为校争光,却不愿意对大学生进行艺术素质教育的普及。还发生在大学生创业能力培养中,近年来,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比较热烈,可大学生整体的创业能力和意识又如何呢?……
笔者认为,如果不改变大学的办学理念以及行政化的办学思维,多办几个大学生竞赛,并推行大学生创新计划,建立大学生创新基地,给予经费支持,对于真正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虽然有一定作用,但推动作用不会很大。真正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不在于教育主管部门至上而下的“创新计划”,而在于教育主管部门能给大学自主办学的空间以及市场竞争的机制,由此让大学真正重视人才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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