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网浏览新闻,被一则标题吸引了过去——教育部:学生跳集体舞不会发生早恋现象。我知道,这是教育部有关负责人针对网友的相关质疑,一本正经作出的回答。
对于学生跳集体舞,笔者之前已经写过评论文章,说学生跳集体舞无法培养出审美情趣,不赞成要求全国中小学每天跳集体舞。这里所要分析的,不是跳集体舞会不会引发早恋,而是想来看看这“一问一答”暴露的教育心态、反映的教育问题。
对于提问者认为男女生手牵手,就会由此心生爱慕,触发早恋的想法,我们所能想到的,便是“男女授受不亲”的古训。说实在的,今天有很多教师、家长,特别希望孩子们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专攻高考书,他们渴望孩子生活在真空中,不去交往异性,不去接触异性,否则萌生好感,生出情愫来,肯定会前功尽弃。所以,当看到孩子们手拉手跳起舞,着实会“捏把汗”——而如此捏着汗让孩子跳舞,观看孩子们是不是眉目传情,无疑类似于“狱警”看着放风的“囚徒”。
早恋问题,确实已经成为我国中学教育中的一大“难题”,而导致学生早恋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包括电影电视的影响、社会风气的浸染,以及个体的不同情况(比如早熟、家庭原因等)。学校教育中对中学生性教育采取遮遮掩掩的态度——即便在上生理课时,也跳过“关键”课程让学生自学——以及对学生恋爱行为采取强烈的打压行动,比如在教室里安装摄像头录下学生亲密行动公开暴光,并处以上至退学、下至记过等处罚以儆效尤,则让学生探索心理、好奇心理无法得到满足,而逆反心理却日益高涨,由此,将性知识的获取“黄色书摊化”、“宿舍卧谈会化”,将同学的正常交往“妖魔化”,而真正谈恋爱的则“地下化”,学生无法得到健康的教育,也无法得到健康的成长。
对于教育部的回答,“就事论事”,其显然具有一定的正确性,至少不再是封建的“老太婆”见不得风、听不得雨,但是,教育部在面对网友们把跳舞与诱发早恋紧密挂钩的质疑时,其实应该再多一份深思,想想这背后的深层次问题,简单地说“心不往这方面想”就“不会早恋”,也显然无法让家长和关心人士“放下心来”。可以说,由于过去“长期禁锢”——相对来说沿海发达地区的中小学要开明一些,内地不发达地区的高校则对学生进行严格约束、严格管理——学生缺乏青春期成长的积极引导,才导致有这么多的人,担心孩子拥有“属于自己的天空”之后,会缺乏自制力,会失控。
从我国基础教育走来的学生,在教师和家长的全盘包办之下,已经几乎完全不懂得自主学习、自主管理、自主选择(就是让孩子跳舞,也根本没有尊重孩子们的选择权,而是被动地接受组织与安排)。这些学生一旦步入大学,便会失去方向,而大学为了让他们不失去方向,也采取严格管理、约束的措施,告诉学生这不能做、那不能做——学生在校园中的亲密行动依旧是需要暴光的校园“陋习”的重点,大学新生用电脑也被明文禁止——如此教育之下的学生,步入社会,除了按部就班、谨小慎微之外,哪还有什么自信、责任心和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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