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杰申请“缓拘”无异于挑衅责罚

标签:
周杰郑钟海娱乐 |
周杰驾驶无牌照的奔驰车撞翻出租车的事又有了新进展;据悉,警方对周杰的行为作出罚款2200元,行政拘留五日,违法行为共计21分的处罚,周杰不服并申请暂缓执行拘留处罚,警方已同意暂缓拘留,但其他行政处罚和强制措施仍依法执行。
从一开始的死不认错导致被冠以“周逃逃”之名,到曾因此事想退出娱乐圈甚至想过自杀以平民愤,再到以口头、书面形式向伤害者道歉,并信誓旦旦地表示以后会义务宣传交通法,周杰将这起“撞车逃逸门”演绎得轰轰烈烈、高潮迭起,让大家感觉在看一部故事情节看似简单实则曲折的悬疑片,从这点来说,周杰绝对对得起演员一职;能做到严重的“人戏不分”者,当数周杰君也。
原本以为这事该尘埃落定了,周杰该领罚领罚去、该猫几天班房猫几天去,不料,一回头,他又折腾上了,不服并申请暂缓执行拘留处罚。对于这个处罚,相信警方是非常谨慎细心的,同时也顺应了民意,可到了口口声声想改过自新、对伤害者又是口头道歉又是书面道歉的周杰身上,非但不诚心接受处罚,还变着法子敷衍、挑衅责罚,由此可见其所谓的道歉诚意几许!人呀,做什么事情特别是澄清、道歉这类的技术活,最好别那么高调、声高,一来环境污染、有伤喉咙,二来拿捏不好时难以收场。
子曰:过而不改,是谓过矣。不管先前周杰如何的狡辩,但到了他跟伤害者道歉这一步时,就完全说明了他是有错的——若没错的话,依周先生盛气凌人的性情和高高在上的姿态,他能口头道歉加书面道歉,那才叫世上有鬼;心中有鬼,哪能不心虚!既然有错,周杰就得接受惩罚,让大家看一看他的实际行动,而不光是那套说的比唱的好听的“嘴上功夫”。其实,行政拘留五日,于周杰而言不是吃亏,而是在试着逐步地挽回自身的声誉、安抚民众的盛怒,但他却如此之不识相,只能说明一点:对于这起事故,他从头到尾、从里到外都固执地认为错在于他人,自己是无辜的!恶人之恶,不仅在于擅长先告状于人,更是怙恶不悛!
子又曰:众恶之,必察焉。就是真到了周杰退出娱乐圈了,估计他也未必能“察”出个啥,这倒并不是说他悟性不高,而是他不屑于去“察”;人,一旦阙如“一日三省吾身”的意识和本真,难免自己会将自己引入歧途,一个人孤芳自赏,一个人人莫予毒,最后一个人自生自灭。现在,周杰不“察”了,身边的人帮其“察”之,可他却一边装腔作势地附和,以示自己虚心接受别人的意见,一边左耳进、右耳出,拿他人之善言、诤言当耳边风,末了还给进言者几个白眼;人之可恶可恨者,当数此周杰竖子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