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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把王志文当成动物园里的猴子

(2009-06-13 21:01:47)
标签:

王志文

郑钟海

娱乐

近日,王志文在上海某酒店现身吃饭,被影迷发现并要求合影,但遭王拒绝,影迷不依不饶穷追不放,王实在不耐烦了,用手推开影迷扬长而去;酒足饭饱后,王准备乘车离开,被记者逮个正着,对他一阵猛拍,王却恶狠狠地瞪了记者,并向记者竖起中指,然后开车离去。

别把王志文当成动物园里的猴子

越发毫无置疑了,眼下真的是一“防火防盗防导演防记者防粉丝”的年代,遗憾的是,明星艺人对“防记者防粉丝”往往是被动的,这就好比不打你则已,打你了也不好还手,没准你还得打了左脸给右脸;所以,从某一程度而言,明星的级别越高、名气越大,他们“防”的系数就越高,被动性就越大,或许这就是“得”与“失”的“代价等换”吧。

 

当刘德华遭遇像杨丽娟这类疯狂粉丝时,明星的无奈和没辙表现得淋漓尽致,毕竟再厉害的偶像始终敌不过不要自己的命乃至不顾亲人的命的粉丝,而她们自诩对偶像一如既往的热爱也无疑是一种赤裸裸的戕害;当王菲生子遭遇兵临城下、日夜蹲守的众多媒体记者时,不难看出,明星的自由空间和私人空间狭窄得只能容下自己的影子,这种窒息感和束缚感跟身陷囹圄的犯人无异。可是,在你我都心知肚明对明星有失公允的情况下,很多人特别是某些媒体和过激粉丝却将之视为一种理所当然的要求和审视,总觉得明星们的身份决定了他们的生活,霸道而无理地漠视了明星也是人、也有七情六欲、也要吃喝拉撒的事实。

 

就像这回的王志文,被所谓喜爱他的影迷碰到,要求合影不遂之后,影迷竟能如此“锲而不舍”地对之像追贼一样从门口追到餐厅,中间王志文还差点摔倒。也许这影迷真的热爱王志文,但是否应该更要考虑爱的方式和爱的力度呢,不能老拿着爱的理由就可以对自己的偶像大无畏地骚扰和心安理得地攻击!爱和被爱,都是一种幸福,但这种幸福应当是建立在彼此尊重和自愿之上的,一旦变了味、走了样,痛苦和伤害便接踵而来。

 

倘若影迷多少存在着偏执和盲目,那么对准王志文一通狂拍不已的记者,则是故意的捣乱和强横的挑衅。记者不是一般的人,更不是一般的影迷,他们应有着职业赋予他们的道德圭臬和职业操守,能拍的、该拍的、必须拍的一张都不能少,但不宜拍的、不能拍的、不该拍的是否更应该保留一些人情味呢?打个唐突的比喻,狗逼急了要么跳墙要么回头咬人,更何况是一大众明星,脾气一上来又加上酒精的怂恿之下,竖个中指又有啥呢。

 

所以,无论是影迷也好还是记者也罢,别动辄拿明星艺人当成了动物园里的猴子,完全不理他们是哪个精神状态和心情如何,一照面,啥动作、啥物件就往他们身上招呼,一旦不满意,还要骂骂咧咧,整得人家跟一二奶一样,非得满足你的私欲不可,何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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