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杰,请停止“走钢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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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杰车祸郑钟海娱乐 |
近日,周杰开着高速的“奔驰”撞上一辆出租车,导致车内驾驶员、乘客共三人不同程度受伤;随后,周报了警,但在警察未到达前他就离开了现场。据目击人说,周身上散发着酒精气味,但在事发10个小时后,周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时做了酒精测试,检测结果为“零”。
从处理这起交通事故的交警手头上的资料,可以获知这么一些结果信息:肇事者确实名为“周杰”;肇事时,周杰的“奔驰”前后都没有悬挂号牌;出了事故后,周杰报了警,并向接警员报了双方的车牌号,所以他不算肇事逃逸,尽管他心急等不了警察的到来;周杰已经酒精检测了,高科技手段“证明”了他没喝酒,前提是他于事发十小时后的测试……之所以不挑出目击者、伤者们的证言证词,一是为了规避“公理婆理”之辩,再则是为了凸出“论断”的权威性和公正性,可奇怪的是,面对这等调查结果和处罚力度,却引起了众人的议论和不满,难以让人信服,这确实是一个大问题。
这事,让我想起了先前演员周杰的另一件事:周杰欲开车进入“正在修路,禁止车辆通行”的798艺术工厂时,遭到值班员阻拦,从而引爆周之无明火,下车将值班员踢倒在地;事发后,伤者被送往医院,周对之不闻不问,有记者致电欲向之求证,不料遭遇挂线,更甚的是,其经纪人竟拿周的原话“有误会”来做挡箭牌,觊觎蒙混敷衍。
也许你会和我一样,惊讶地发现这两起事件有着惊人的本质相似,不管此“周杰”是否是彼“周杰”,他俩的肇事手段、处事风格几乎如出一辙:以漠视他人安全健康闯祸,以推诿己责毫无诚意了事。人,尤其是艺人,连最起码的人伦道德都短斤缺两,咱们还敢奢望他为民造福、为国贡献吗!也许有人会以为我在此小题大做了,其实不然,哲人有训:不以恶小而为之;何况,故意摘下车牌风驰电掣驾车、打人绝非“恶小”,不依法严惩不足以平舆论!
可一旦俩“周杰”系出同一人,这等行径又岂止是“怙恶不悛”之害?漠视他人生命健康,无视国法仁德,沦丧的又岂止是一个演员必须具备的职业操守和榜样精神?与《还珠格格》中尔康的正义好人形象相比,周杰此等行径又是多么的讽刺和可笑的反差!一个扮演所谓正面人物的演员,在现实生活中竟是如此的虚假和歹毒,丝毫不懂得尊重他人和正视他人,这是多么地令人寒心和后怕;试问一句,明星偶像的口是心非、佛口蛇心,戕害的何止是拿之奉为楷模的年轻人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