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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周刊》,你必须向陈淑桦道歉!(图)

(2007-05-05 23:44:42)
标签:

陈淑桦

丑照

曝光

讨伐

道德

郑钟海

1989年以《梦醒时分》红遍大街小巷的歌后陈淑桦,9年前因其母跌跤骤逝,无法承受丧母之痛的她不顾一切隐退歌坛,从此近乎销声匿迹;近日《壹周刊》跟拍陈的行踪,并公布了她的一张面显苍老的照片,人们看之,无不震惊其沧桑。随后,当年近半百的陈淑桦得知照片曝光,不堪承受,多日足不出户,昔日的老友如李宗盛、小虫、辛晓琪等得知后,更是心疼不已,希望媒体别再叨扰她。
 
《壹周刊》,你必须向陈淑桦道歉!(图)  《壹周刊》,你必须向陈淑桦道歉!(图)
昔日的陈淑桦                         今日的陈淑桦

 

古话说得好:攻人之恶勿太严,要思其堪受。这倒好,周刊的做法却往死里攻,仿佛与陈淑桦有着杀父之仇似的,不将之赶尽杀绝,不能稀释心头之恨。再则,面对一个如此孝心、爱老的陈淑桦,以什么借口来定之她的“恶”呢,敢情百善孝为先有错了!人家不图你歌颂她的孝义,你这会倒冒起了天下之大不韪,来个鸡蛋里挑骨头,愣要找人家的不是,是何居心,自是路人皆知呀。

 

人和低等动物的区别,除了劳动、语言和制造工具外,最大还在于人有廉耻之心,知道有所为、有所不可为。周刊能跟拍到陈淑桦,这就证明他们手段之非常,拍照之多少也就远不止供现在出刊用的那张“丑照”;既是如此,可他们还是处心积虑、精挑细选这张足以让人震撼又足以让陈本人慑服的照片,其用心之毒、用意之奸,由此可见一斑,如此行径和低等动物有何之别?!

 

娱乐圈,有光彩照人的一面,也有龌龊阴秽的一面;人亦如斯。可不管是过气艺人还是当红明星,谁能忍受将自己最失落、最憔悴的一面,在完全不知情、毫无心理准备之际,曝光于众目睽睽之下呢!这不等于揭人之短吗,这不等于公然非礼吗,正所谓“打人莫打脸、伤人莫伤心”,周刊这会却尽干这事,愣往人家的脸拳打脚踢,群殴之后,非但唾了人家口水,还拍了照,满天下张贴,唯恐天下不知似的,如此行为、如此嚣张,别说伤心了,连骨髓都伤到了!

 

明显地,陈淑桦伤得不浅,没准还会闹下“后遗症”,据说人家还没完全从丧母的阴影走出来,导致一直幽闭着,这次再砸上这出,无异乎旧伤加新痛,后果难以想象!周刊这种落井下石、淡漠人性的作为,跟借刀杀人有何差别?!你千万别跟我说,公布陈淑桦“丑照”是为了唤起大家的同情,然后对之慷慨解囊,帮之渡过难关,若是如此,那就太侮辱你的智慧了!

 

别以为自己握着别人的“把柄”,就可以为所欲为,也别以为仗着自己的“说话权”、“舆论权”,就可以肆无忌惮,要知道,当一切采访和报道游离或凌驾于法理之外或之上,毫无顾忌地逾越道德标准和人性意识,随心所欲地丑化别人的形象,这也就无所谓“新闻媒体工作者”了,而是一群套着法律、正义之衣在进行着欺世盗名的勾当的土匪,拿无耻和卑劣当吆喝、炫耀的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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