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调整能解决住房问题吗
(2010-07-20 18:5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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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政经商银 |
2010年7月20日星期二
大概一月多前看到一则统计新闻,说中国的房价与收入之比是7倍,报道说7倍的数字,表明中国房价具有一定泡沫。看了这个新闻,当时大笑。不是笑泡沫的结论,而是不知道这个7倍的数据是怎么得来的。
2010年七月16日,根据北京工业大学和社科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的《2010年北京社会建设分析报告》指出,北京房价与收入比是25:1,也就是说一般家庭25年的收入才能购买一套房。目前北京中产阶级在社会占有比例达到40%,约540万人。专家认为,六成自住型住房需求者应该被纳入住房保障政策体系中。
应该说以上的报道,是近年来最接近现实的一则关于房价与收入之比的报道。然而这么一则新闻,却很少引起关注。似乎这个报道仅仅局限于北京,和其他地区关系不大。
北京的房价与收入相比的25倍,不是仅仅北京高房价问题的展现,这个房价与收入比率,是一个全国各地的普遍性问题。如果我们去上海调查一下,这个比率可能会超过25:1。事实上,无论是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还是杭州、南京、大连等地,房价与当地收入之比,基本上都在20-30倍的水平,哪怕是三线城市如主要的省辖市,房价相比较当地人收入来说,已经高得离谱了。浙江上虞一个小城市,房价达到一万元每平米,山西大同超过5千元一平米,而当地人每月收入连千元都勉强。如果你简单算算这些地方,他们的房价与当地人收入比,数额照样惊人,房价低的,轻易可以超过15倍,一般也要20倍朝上。
高房价的问题,还会严重影响中国城镇化进程,成为中国城镇化最大的阻力,这个不可逾越的生活门槛,让大部分老百姓无法承受。高房价引发的另外一个负面经济因素,就是其他服务行业成本升高,导致很多服务行业如零售业等,不得不提高商品价格,多米诺骨牌的连锁效应,导致从各类食品到服装等行业都要涨价。
回去看那篇报道,在北京,六成自住型住房需求者,需要纳入国家保障房政策体系中。也就是说北京超过60%的老百姓,需要住廉租房或者经适房。说白了,“自住型住房需求者”就是老百姓,包括当地北京户口和常住非户籍者。在今天的高房价下,别说老百姓,就连百万富翁也不敢轻易在“北上广深”买“非自住型住房”。
有些专家担心房价下降银行会被拖累,于是又有专家说,银行可以承受30%的房价下降。这样的结论合理与否先不去说,假设房价下降了30%,假设房价与收入比下降到了18:1,60%的老百姓中,又能有几个百分点的老百姓能买得起房?
答案是,大部分老百姓,照样买不起。
参照一下国际上对合理房价标准的定义,即房价与收入比例在5-6倍,才是合理的房价。要中国的房价回落到这个水准,除非中国发生严重经济危机和剧烈社会动荡。而这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因此,靠商品房市场调节房价来解决老百姓住房问题,诸如降低房价30%的等理论,就算付诸现实了,依然无法改变大部分老百姓买不起房子的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