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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拆迁纳入政府行为可抑制房价

(2010-07-22 20:51:29)
标签:

阿杜

原创

房价

动迁

政府

开发商

房产

分类: 金屋

http://s7/middle/46ad473bh8bf96a4a0856&690

    最近,听到一个小道儿消息,说是房地产开发用地的拆迁工作要全部纳入政府行为,以后的“招拍挂”全部是净地出让。若果真如此,倒是件好事,因为这在某种程度上可以抑制房价。

 也许有人对我的说法并不认同,认为拿到净地虽然可以从拆迁环节降低开发成本,但羊毛出在羊身上,政府也是一样会把动迁费用加在地价上,因为地球人都知道,“再穷不能穷朝庭,再苦不能苦政府”的道理,谁吃亏政府也不能吃亏。

 但有一点别忘了,政府做动迁肯定比开发商容易,而难易程度与动迁的成本和费用是成正比的,换句话说,政府干这个活儿一定会比开发商少花钱并且少出力。熟悉房地产开发的人都知道,开发商有时为了早一日开工,给动迁户的补偿远远高于政府的规定。可即便如此,也会经常遭遇“钉子户”。花钱多、办事少、拖工期,这是开发商动迁所面临的常态问题。所以一旦开盘,房价自然会高,甚到达还会把对拆迁户的积怨转嫁到购房者身上,出现报复性涨价。

 那么,政府动迁就不会有钉子户吗?我想也会有,但要少多了。而且开发商就算再有实力,与动迁户的关系也是“民与民”,而动迁户与政府的关系则是“民与官”。中国不是有句老话吗,叫作“穷不与富斗,民不与官争”,我想这个道理动迁户还是明白的。因此,如果由政府来搞拆迁工作,比开发商优越多了,政府拆迁周期短、费用低、麻烦少。而开发商则是周期长、费用高、麻烦多。

所以,将拆迁工作纳入政府行为,由政府亲自操刀,净地出让给开发商,从理论上来说是可以抑制房价的,但仅仅是理论而已,在中国的房地产和房价问题上,有时是没理可讲的。因此实际情况如何,还得通过实践和时间来检验。而最重要的一个前提是,阿杜听到的这个小道儿消息得变成大道儿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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