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房屋是产品,土地是原料,土地之于房屋,就如同面粉之于面包。由此可见土地储备对房地产开发的重要性。
昨天,央视二套报道广州、北京等城市多幅土地撂荒两年多,而且很多还是昔日的“地王”。那么,一面是高房价,一面是撂荒地,这个责任到底该由谁承担呢?
阿杜以为开发商有责任,但不是首要的。道理很简单,做为“面包师”的开发商,面包好卖就多做点,不好卖就少做点,在商言商,无可厚非。而承担首要责任的应该是政府和政府相关部门。
首先土地的出让政策就让开发商有很多空子可钻,就说出让金支付的比例吧,有的地块先期只支付2%就OK了,国土局对国家土地也太不负责了吧。虽然2007下半年对土地的“招”“拍”“挂”政策有所调整,可还是概念性较强,可操作性较弱。
比如说,“土地闲置一年征收出让金总额20%的税金,闲置两年土地无条件收回”这一条就漏洞百出。什么样的土地叫开发了?什么样的土地叫没开发?一百万平米的地盖一栋楼算不算开发?盖几个“工棚子”算不算开发?挖个坑放着算不算开发?简单地平整一下土地算不算开发?
所有这一切,如果没有一个量化的指标,如何对土地实施有效的监控?没有有效的监控机制,那地产商当然会由着自己的性子来了:老子想开就开,不想开就不开,反正也没啥损失。因此政府在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时候,不能只是盯着信贷,土地政策的科学制定和有效实施也是不可或缺的手段。唯有多管齐下才有可能稳定住房地产市场,否则购房者只能是“穷汉盼一百个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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