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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煤机国有资产流失财经 |
郑煤机被疯狂瓜分的背后隐藏着什么?
北方可可
国有资产流失问题算是个老话题,似乎已经了无什么新意。然而,河南那里正在发生的“郑煤机被疯狂瓜分”这件事就仍然会让人看后大跌眼镜了!这几天,网上《郑州煤矿机械改制致国资流失工会套现7亿元》(来源于《21世纪经济报道》)这条消息就惊爆了这场赤裸裸的国有资产流失闹剧。在这场闹剧当中,国有资产被鲸吞的速度之快、数额之巨、作案手法之大胆就都足以令人触目惊心、为之惊魂了。
从相关消息所披露的细节来看,郑煤机在企业转制过程中所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它并不是多年被日渐蚕食,而是在大约两年期间就被快速、疯狂瓜分完毕的。这则相关报道说,“郑煤机的前身为1958年建厂的郑州煤矿机械厂,原属煤炭工业部管理。历史上公司曾经有过两次改制。第一次改制源于2002年,由工厂制改为国有独资公司制。”而国有资产被大肆瓜分发生在该企业的第二次改制过程中,这次改制始于2006年,公司由国有独资公司转为国有控股公司。就是这次改制成为了郑煤机工会巧取豪夺国有资产的一个“契机”!至2008年,也就是短短的两年多时间吧,郑煤机工会便透过其所设立的百斯特公司以“先持股、再转让”的方式,从而“共享了一份溢价7.02亿元的财富蛋糕”!国有资产就这样变成了被这些人分食的一块唐僧肉了。先持股、再转让,“三下五除二”,就这么一倒腾,国有资产就换装口袋了。
相关报道在谈到这次国有资产流失的具体资产额度时,有这样的陈述:“……至此,公司股权转让暂告一段落,而公司1800余名内部职工则借此番低买高卖公司股权赚了个盆钵满溢,共享了一份溢价7.02亿元的财富蛋糕”!低买,即“……公司43223万元净资产在去掉这笔子虚乌有的土地价值和另外7074.80万元的改制费用后,急速减少为4115.80万元,缩水近10倍”;高卖,即“……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郑煤机(基准日 2007年10月31日)净资产的4.8倍,转让价款合计7.42亿元,是当初百斯特增资持股所付出的3955万元的18倍”。简单说就是:持股时国有资产被缩水近10倍,股权转让时溢价18倍!这样的疯狂操作实在可以堪比那些江洋大盗了。公然“共享一份溢价7.02亿元的财富蛋糕”,我们的国企真的存在有关部门所谓的“看门狗”吗?还是“看门狗”和那些江洋大盗们窃笑着合作了一把?这个我就不得而知了。不仅如此,“7月20日,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网上资金申购。此次A股发行不超过14,000万股,其发行的价格区间为 18.60元/股-20.00元/股”,“记者调查发现,职工0.4亿入股持有49%的股权,在2007年以7.4亿高价转手,如果以上限定价,则意味着高达13亿的国有资产流失”!
我们仔细阅读这篇相关报道的内容,其实“郑煤机工会扮演了一个极为重要的角色”这种说法,我想也并不全然如此。我的一个基本判断(或者算是某种揣测吧)是,郑煤机工会绝不是这出闹剧的主角,真正的主角恐怕藏在背后,而郑煤机工会充其量就只是充当了一个面具(以职工持股名义出现)罢了。试想,如此并无多少高明之处的窃取国有资产的方式,也几乎就是光天化日之下的罪恶,我们不禁要发出这样的诘问:国有资产主管部门(包括审计机关)——河南省国资委的监管(审计)又在哪里?一直没有发现?还是对方窃技高超而监管技术鞭长莫及?如果都不是,那么是视若无睹,还是国资委或者相关人员在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这些我们都只能算是看了相关报道之后的一个主观推测吧。因为不这样推测,我们似乎找不到其他更为合理的解释,起码相关部门有渎职之嫌吧。
一个基本的经济学常识告诉我们,作为一个正常的企业,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须向董事会负责,董事会须向全体股东负责。然而,在我们的国企那里,那些国企经营管理人员在向谁负责呢?是国资委吗?而国资委真的能向我们(国企股东)负责吗?如果严格从企业的所有制结构去看,国企属全民所有毫无疑问,也就是说,我们大家都是国企的股东;不过,坊间的一句流行语也对这样的理论性结论作出了形象而又准确的回应:“全民所有”等于“全民没有”!这次河南那里发生的郑煤机国有资产流失事件就再一次向人们昭示了这样的现实:国企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了一块唐僧肉了,它看上去不大可能为我们创造更多的财富,国有资产不被日渐蚕食、瓜分,或者以其他方式日渐流失,似乎已是我们唯一心存的期望了。我这样祈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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