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突然想起了远方的前任女友,颇有感触,就找到以前写的这篇文章浏览了一下,权且当作对自己青春的一次祭奠吧!
再见了!我最爱的人(又名爱人同志)
你就这样真实的展现在我的面前,让我感动一生。
你问我叫什么名字?我告诉你,我叫流氓。你千万别认识我,也别把你的电话号码告诉我,免得经常被我骚扰。我这人特坏,特流氓,看见稍有姿色的女孩,我就走不动了,你告诉我说,这叫养眼,对吗?
你别用这种眼光看我,那样我会不舒服的,我十六岁以前,生活在农村,特土,是一土老帽儿。小时候犯了一场大病,医生诊断为:“水土不服”,说我的脑子坏了,进了好多水,不信你敲敲我的头,听听,水多多呀!
我说的这些话你没听别人对你说过吧?其实,我就是这样一个想尽办法、绞尽脑汁,拼命地想跟你套瓷,你喜欢这样的我吗?
我依稀记得小时候的情景,我俩穿着一身旧军装,你扎了两个小辫,蛮好看的,我们在一起嬉戏,我想应该是在一个浪漫的雪天。你的手和脸都冻的通红通红的,我捧起你的手,不停地给你哈气,我俩花光了身上所有的积蓄,买了一个烤白薯,你把它都吃光了,我也就只吃了点皮而己!我俩在一起溜冰,经常如影随形,整天呆在一起,不知道你是否记得?
我们在不知不觉的长大了,该谈恋爱了,我们躺在鲜花盛开的山顶上,看着蓝天白云,畅所欲言。我们在海边一起聆听着海浪的声音,你静静地躺在我的怀里,安然入睡,你睡的如此安祥,像一个小孩儿似的,你对我说了许许多多的甜言蜜语,甜的我都醉了。我们坐在山顶上,当太阳刚刚露出婴儿般的笑脸,你兴奋的又蹦又跳:“快看呀!太阳出来了,多美呀!别睡了,快起来!”你在大声的对着我吼叫,我呆呆地看着你,我想那一刻你真的很开心。
我们在雨中撑着一把小雨伞,在阴雨绵绵的天气一起散步,空气也愈加清新,我俩一同向远方走去,走过这个城市的每一个角落,你说这是否是爱情?
记得第一次遇见你,我从来都没有像那天那样紧张过,我的心仿佛都要跳出来了。我不停的跟你云山雾罩,一通神侃,终于让你留下了一个电话,我开心的笑了,我终于可以联系到你了,终于认识了一个我早该认识的那么漂亮的一个你,认识了一个可以影晌我一辈子的一个女孩,一个让我感动不己的一个你。
过了一个星期,我才忍不住给你打了一个电话,开始一步步地去追你,去喜欢你。当时我的心情特别矛盾,我永远地记得你的短发,你用那种眼光呆呆地看着我,我甚至不敢正视你的那种眼光,可我心里知道,这种眼光是我期待已久的,是足以让我怦然心动的眼光。
记得有一次我们乐队要演出,去找你们学校的杨帆,画几张海报,吃晚饭时,杨帆告诉我说:“哥们儿,对面楼的文史系有一女孩特醋,号称冰美人,我们宿舍的人都这样称呼她,我们都站在窗前观望她,女孩都成了我们宿舍挚爱了,呵呵!”
当我第一次走进你的宿舍时,才发现他们说的那个人,其实就是你。你的个子比我还要高一点,应该有173.5吧!你总带着红色或蓝色的眼镜,把头发剪的那么短,跟男孩似的!一直以为你挺像王菲和姜昕的,我总以为王菲没有你长的漂亮。上次在酒吧,我跟姜昕一起聊天时,我告诉她说,有一个女孩特别喜欢你,我想让姜昕给你签个名,但酒吧里有许多大腕,我也就不好意思了。
当我突然发现自己爱上你,已无力自拔时,我试图违心地用最诚挚的感情去面对你,但这一切在你面前都显的那么苍白无力,我没有资格去喜欢你,这对你并不公平,我如实地向你讲明了我的一切,你最终虽然认可了,但我因此而长感内疚,我终于让你爱上了我,爱上了一个常令你伤心的一个混蛋,我仔细的品尝着我们的爱情,从相识到相爱,一幕幕展现在我的脑海里,如此的生动,让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今天我把这些写出来,也将被别人唾骂,也会引起别人的反感,我想这都不重要,只要不被你误解,我已经很开心了,你很喜欢唱王菲的歌,说实话,你唱的真好昕,我很喜欢。
我一直试图来改变你,因为你有时显得很幼稚,你一直活在王菲的世界里,你身边的人从来都不会帮助你,或者根本是不知道该怎样去帮助你,她们也并不知道你喜欢什么,应该怎样认识你的梦想,我和几个朋友最近在拍一部DV电影,你来当女主角吧!那我们就从王菲开始吧。(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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