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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搬家
在那扇足够宽大足够明媚的落地窗前,罗彬倒了杯酸奶递给我。
我举起杯子,却盯着它只是发呆。
罗彬尴尬地笑笑,放心吧,这跟俱乐部的不是一批货。他顿了顿,继续说,既然你那儿那么不安全,我有个提议。
说说看。我露出笑容,飞给他一个媚眼。
不如,你搬过来住吧。罗彬非常严肃地挤出几个字。
我手里的杯子“光啷”一声跌落在地。无辜的乳白色液体开始绕过粉碎的玻璃向四面爬行。
小紫?有吃的没?走过来搭讪的郭东东,有意无意扫了我的屏幕一眼。
屏幕上那片灿烂夺目的红,属于一个美丽而孤独的女人——盈盈。
这几天,我如饥似渴地读完了属于“盈盈”的全部文字。与其说是文学创作,不如说是她的心灵独白更贴切些,从字里行间所流露出的执着、要强、善感、热烈,和金庸笔下的任盈盈如此神似。
只是,她身边的男人,绝对不是那个放荡不羁而又情深义重的令狐冲。
“我心甘情愿,做他永世的女奴,把自尊丢在墙角,把灵魂带上枷锁,崇拜着他,听命于他。就算注定没有任何结果,这也是我唯一的选择……”她这样描述自己的爱情。
张爱玲那句“尘埃里也能开出花来”,充满了女性的痴和柔,但盈盈的独白,却有种隐隐约约的阴冷和执拗,让我不寒而栗。
我开始想要索取一点温度,比如Lion眼底的微笑,或者他阳光般的字。但是,整个下午,他居然都没有出现。男人啊,终究是不可靠,在我最需要他的时候,却毫无前兆地失踪。
6点钟,我去报社接你,把一些随身衣物先打包带走。罗彬在短信里这样说。
6点半吧。我对Lion还存着最后一线希望。
其实我有很多理由可以拒绝罗彬,比如安安,比如Lion;但我在那一刻只想到另外一个相当诱人的理由,那就是天马俱乐部。
一刹那间,我忽然明白了我自己,一开始的冲动好奇,到如今,已经演变成为欲罢不能。
我在地铁上站了整整20分钟。这20分钟里,有4趟地铁呼啸而过,却没有一个熟悉的背影出现。我打开手机,却找不到他的号码。丢失一个人如此轻易,假如你没有足够多和他有关的数字,这,就也许是信息社会的惊恐。
6:30的时候,我的手机准时响了。
小紫?你在哪儿?罗彬的语气听来有些不悦。
噢,我到报摊买点东西,马上到楼下。
好,罗彬沉默了一下,不管你在哪儿,10分钟之内过来吧。
我拉开车门的时候,罗彬并没掩饰他目光里的狐疑。
我们的报纸真是越来越烂了,报摊上都没摆几份。我无奈递给他。
这期的头版,居然是某个厂商的新品发布,重磅稿件的位置,却塞上了篇原封未动的公关稿,前几天另一家媒体刚刚发过,标点符号我都认得,这次却署上苏离的大名。这么苛刻的要求,不知道值多少车马费。
罗彬却根本没看报纸,而是压低了声音说,小紫,你想清楚,这可是同居啊。
你不是说,每人一个房间?平等互利,各不触犯对方隐私?此外,一旦找到更安全更合适的房子,我可以立刻搬走?我一条一条列举我们的君子淑女协定。
罗彬紧紧握住了我的手,说了一句让我大跌眼镜的话,我这可是第一次跟女孩子同居啊。
我反握住他,做泫然欲涕状,心底却毫不客气地叫道,去你的吧罗彬,跟我玩儿这手?
你都装了些什么啊?罗彬气喘吁吁地问。手上那两个大箱子加起来恐怕跟他自己的体积都差不多了。
保密,民工同学们可从来不会这么多嘴哦。我幸灾乐祸地望着他。
可是,紧接着安安的一个电话却让我笑不出来。
小紫,我快烦死了,你那儿什么时候才能收拾好啊?安安听起来都快要冒烟了。
亲爱的,我这周特别忙。下周行不?咱具体商量时间?罗彬那细心的表情,让我将那个“安”字硬生生给憋了回去。
好吧好吧,呜呜,小紫你要信守承诺啊,给点希望好不好,呜呜,活着真烦。这丫头情绪似乎有些不对劲儿。我走出门外,用哄孩子的语气结束了电话,别这样亲爱的,我现在正忙,下周,下周我一定联系你,坚持着,等我啊。
放下电话,我的心情却也莫名烦躁起来。活着是烦,安安你没有失恋过凭什么这么说?退一万步,就算真的失恋,我们还不是得无聊地活着?地球不还是得每分每秒地照样转?
我和冰伟是协议分手的。
冷冷清清的落叶,干干脆脆的秋风,好像那个季节特别适合对一些事情做出了结。
在一家常去的川菜馆,两个人一样的平心静气、面无表情。
祝福你。冰伟举起酒杯。也祝福我自己。
祝福什么?我淡淡问。
永远快乐。冰伟一饮而尽。
我却看着手里的那杯酒,迟迟难以下咽。
我们分手的原因很简单,性生活不和谐。
应该说,生活在现代社会的我们还是比古人幸福得多,婚前同居,至少可以让我们在某些方面先知先觉,而不至于酿成婚姻悲剧。我和冰伟同居了三个月,这三个月里几乎每天都在尝试不同的姿势,或不同的方式,学习过N张盗版碟,观摩了N个教育片,还翻烂了N本新婚手册……但是没用,这个高大帅气的男生,在我身上似乎就是没法突破那最后的界限,就好像马拉松赛跑,到了冲刺的紧要关头,忽然就丧失了斗志,然后一败涂地。
相爱才是最重要的,性又不是我们的全部。每次,我都对冰伟如是说。这是我的真心话。4年的恋情,有什么事情,我不能原谅他?
可是,可是,我无法说服冰伟原谅他自己。
那天之后的第100天,我在酒吧自斟自饮,然后跟一个陌生男人回了家。在亮马桥某个半新不旧的套间里,我一边喊着冰伟的名字,一边领悟了什么叫做女人的高潮。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半个枕头都是湿的,那是我最近4年来最后一次眼泪。
既然已经舔尝了来自伊甸园的蜜糖,我又何必再去介意,它是不是加了伪装的剧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