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3月8日,全家回故乡,卖掉祖屋,自此之后,年少时的一切牵挂和回忆归零,父母开始千方百计买房子。因为是大家都走的路,所以目的地也不问了,好象众人的路就是光明的路,安全的路,好象这样就是他们要的“万无一失”的生活,其实,这不是他们个人的问题,是一种习惯。
最近忽然不知为什么的忙起来,心理空空的,有牵挂,反而更累。眼泪流下来,他在身边温柔的安慰:“不怕,不怕。”却不知,我最怕这句话,以为我找不到不怕的理由,抓着被角看着天,什么样的拥抱才能温暖我?让我觉得放心呢?这也不是他的错,相反是我的敏感在伤害他了。
张爱玲的小说,耐着性子看,心虚起来,仿佛那些无知的自以为是的,精打细算的麻木灵魂附我的体许多年了,只不过我道行浅,识不出罢了。那皮袍下的“小”,笑着,我,叹息着。
王菲,王菲,那么明白,为什么那么明白?何必明白?林夕啊林夕,合在一起不就是个“梦”字吗?是巧合还是必然呢?
今天是礼拜几,对我来说一点也不重要。爱做梦的人,只喜欢夜晚,只要有夜晚,我就还有理由活下去。想,整夜看书,打字,喝茶,听歌,打电话。清晨,在朝阳里出去跑跑,回来洗个澡,睡到下午,出去转转,暖暖的午后的阳光最亲切。然后,找点饭吃,运动,骑单车遛一圈,看看报纸。夜色降临,我坐回桌前,开始写呀写。
如果,我,不得不上班,养活自己。那么,白天上班,晚上写作,也好。如果很累,就辞职,再休息一下。休息好了,再出去工作。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生活。
“看见的,熄灭了;消失的,记住了。我看见,海角天涯,听见,土壤萌芽。看见,安华再现,把芬芳留给年华。彼岸,没有灯塔,我依然张望着。天黑,刷白了头发,只看见,火把,他来,我对自己说,我不害怕,我很爱他。”王菲,我的知音,不认识的人。超越时空,可以交流。我始终相信,冥冥中,有定数。我相信,有未知的世界,等我们去发现。没有愁苦,没有争执,没有战争------我是不是有点像顾城?可能。
肩膀痛得要死,也许有某种运动可以改变现状。越来越痛,半身酸痛,什么时候落下的毛病,不知道,总之,没人问过。举重怎么样?我没有哑铃,可以找两个矿泉水瓶子,装满水,举一举,一组十个,连作十组。每一小时,做一次。好变态。烟抽的太多了,一天两包,老的快。
其实,自己没信心,才会对他人要求太多。如果自己坚强一点,何必在意他人的成败。爱,是一件单纯的事,和其他联系起来变的伧俗不堪。只谈爱情,不谈其他,好不好?
女子,痴心,愚昧,无知,懦弱,才会把幸福寄托给另一个原本不认识的人,虽然是“爱人”,但只是“爱人”。如果你哭了,只能说你原来不曾真的认识你的他,你伤心不是他的错,是你自己的事情啊,别怪他,他也不开心呢。
“我听说,开始总是真的,后来会慢慢变成假的,充满温柔的爱情呐,是用来开心,不是用来伤心的。我听说,亲吻总是真的,但耳边细语,常是假的-------”孟庭苇的歌。
昨夜,看了《日出》,累累的,冷冷的,静静的。青春,或者爱情,燃烧过,成灰。我,闷闷的,没有人知道,也没有人想知道。他,倦倦的,去了哪里,干什么,和谁一起,无所谓。
这里不是旧上海,主人不是陈白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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