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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不消逝的电波,差点消失的编剧

(2021-10-11 16:07:33)
分类: 这个可以发

这是一条小新闻:《永不消逝的电波》黑白转彩色修复上映,但海报上少了编剧林金的名字。经中国电影文学学会维权部官微指斥,海报补上编剧署名,但排位在导演之后。该部继续声讨,指应按照1958年版排名顺序,编剧在前导演在后。目前复映方尚无回应。复映方是中国电影资料馆。

中国电影文学学会是不是有点得寸进尺?当然不是。第一次发难,人家的依据是署名权。第二次发难,人家的依据是名次权。言之凿凿,依法维权,何谈得寸进尺。作为吃瓜人,我倒应该感谢人家,因为在此之前,署名权我知道,名次权我真不知道。非但我不知道,连电脑里都没这词儿。

但电影资料馆一来二去的这一出,就是像维权部所斥,属于“对编剧的歧视、贬低和侮辱”吗?当然也有点言重。合理推断,设计海报的小编,只是把今天流行的排序概念,套在了60年前的电影上。今天的电影,难道不是按市场的喜好拼各种流量吗?演员第一,导演第二,编剧……就爱谁谁吧。

所以,这一枚小瓜,一言蔽之,就是关公战了一次秦琼。汁水甜度都一般般,这一点,人民群众的味蕾是精准的。

但于我,能够通过这么一则小新闻,能约略勾勒出电影创作60年前后的一点差别,却不失为一个偷懒得来的便宜。

不用钩沉史实,仅从维权部的“声色俱厉”,就可以看出,一个编剧署名的差池,对他们而言有多么严重。这起码在证明一个60年前的电影创作规律——编剧的地位和影响力,是构成电影质量的非常重要的元素。这不是废话吗?那就反观今天——也是因这次关公战秦琼的逻辑推导——绝大多数电影的文学创作过程,是依据明星的需要,或导演的名气与喜好决定的。绝大多数电影的编剧,是依附在星光之下的分一杯羹者。所谓的强强联手的编、导、演的创作模式,已经凤毛麟角。这种形势下,我就知道个刘震云,你们还知道哪位大编剧?

但维权部的震怒告诉我,60年前,编剧起码还是一部电影的灵魂创作者。他是第一个讲故事的人,孕育了电影的胚胎,并赋予它灵魂。编剧之后,才是生产线后面的导演、演员、建组开机,与今天的顺序正相反。虽然在那个时代名次排序从来不是问题,但编剧在那个时代显然是独立的,地位远高于今天。而且,也因为维权部的火气,可以证明,传说中电影创作中的体验生活,远比今天的几易其稿,繁难不可以道里计。总之,编剧在当年,是一项认真的、独立的、负责的、重要的工作,它意味着一部电影的真正开端。

本想仅以一则小新闻结束这段电影编剧的小考据,但还是没忍住搜了下编剧林金。一搜不要紧,还有新发现。原来,所谓林金并非真有其人,而是三位编剧的合称,他们分别是:杜印、李强、黄钢。这条解析又是从哪看到的呢?恰恰是中国电影资料馆的百家号。可见第一,资料馆的确没有主观上的“对编剧的歧视、贬低和侮辱”;第二,以团队形式完成《永不消逝的电波》的剧本创作,更加印证了编剧之于这部电影的重要作用,当然也为维权部的“震怒”提供了更合理的佐证。

这场官司往下怎么打,似乎已经不再重要。我想,上色修复重映本身,就是对这些已故人士的尊重和纪念。署名和排名,仅仅是不足道的小误会,其意义,自忖尚不如我刚才的考据。不是都在否定饭圈吗?饭圈之始,就是资本改变了文艺创作的一些基本规律。具体到编剧,就是把编剧的独立创作,变成了资本之下的流水线拼装工。综观院线上的所有高票房,哪个不是以这种模式批量生产出来的,哪个又不是以这种不知编剧为谁的方式发布海报的。所以,只打明星和粉丝,却忘记了制造明星和粉丝的生产方式,他们服不服气单说,起码是不会有真正的好电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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